第29章 杀人灭口(二)(1 / 1)

极限营救 闪烁 2172 字 2个月前

这个时候,嫌犯睁开了眼睛,还直勾勾的盯着哈特曼与马丁。

结果,哈特曼反到是犹豫了。

虽然马丁提到的是传闻,但是经验告诉哈特曼,这里肯定涉及到惊天阴谋,而且他们已经卷入了进去。

不说别的,只是看法兰克福交易中心与慕尼黑金融与证券数据中心遭到袭击的时间,就肯定不是巧合。更何况,联邦安全局在集中力量处理法兰克福的事情,又怎么可能调派人员来慕尼黑。

还有,只抓到两名嫌犯,没有提到击毙了其他嫌犯。

两名嫌犯再是厉害,也不可能悄无声息的干掉数据中心的十多名警卫。更别说,数据中心的安保系统跟警察局联网,发生异常会立即发出警报,警察局的特警部队能够在十五分钟之内赶到。可是在联邦安全局的人员到达,并且控制了现场之后,警方才收到消息,间隔的时间肯定不止十五分钟。

问题就是,为什么没在联邦安全局的人员发出消息之前出动特警?

哪怕是由联邦安全局主导的联合行动,也需要提前通知慕尼黑警察局,而警察局长在掌握了情况之后,必然要提前部署。就算为了保密没有提前把任务安排下去,也得警察与特警进入待命状态。

显然,实际情况却不是如此。

如果不是巧合,那就肯定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

其实,让哈特曼犹豫的,也就是这个。

干了二十多年警察,哈特曼早就知道,并不是所有的秘密都能够打探,知道了不应该知道的秘密,都不会有好下场。明哲保身的最好办法,也就是控制住好奇心,不去探听那些掌控不了的事情。

要说的话,去年的行刺事件,哈特曼就表现得非常理智。

当然,行刺总理的事情,也不需要哈特曼关心,自然会有人追查。

可是现在,还会有人追查吗?

长出口气,哈特曼朝马丁看过去,准确说是用目光询问马丁。

马丁瘪了下嘴,意思是,既然已经摘下了嫌犯的头罩与眼罩,知道嫌犯的模样,已经没法后悔了。

关键还有,嫌犯看到了他们。

真要小心谨慎,开始就不应该摘下嫌犯的眼罩。

哈特曼也没再犹豫,摘下嫌犯的静音耳罩,然后还扯下了嫌犯嘴上的胶布。

“我们是军情局的情报人员,在协助贵国情报安全机构调查法兰克

福袭击事件,我要见你们……”

“你觉得,你说的这些,会有人相信?”哈特曼也有点惊讶,对方说的是德语,只不过口音很不纯正。

对方明显愣了一下,随后朝四周扫了一眼,神色有了明显的变化,大概是发现在行驶的装甲车内。

“发动袭击的肯定不止你们两个,你的同伙在哪里?”哈特曼说着就掏出香烟,这是他众多坏习惯当中的一个。

“我没有同伙,我说过,我们是情报人员。在法兰克福交易中心遭到袭击之后,我们按照双方情报机构的互助协议,开始协助贵国追查发动袭击的幕后真凶。在我们到达之前,恐怖分子已经袭击了数据中心,还窃取与篡改了部分金融数据。我们在阻止恐怖分子的时候被发现,然后遭到了围攻。你要不相信,可以打电话问警察局,是我们在发现恐怖分子之后向警方报案。”

哈特曼立即锁紧了眉头,随后就朝马丁看过去。

马丁摇了摇头,说道:“率先赶到数据中心的不是警察,而是联邦安全局的人,我们也没有接到报案。”

“那些特警不是慕尼黑警察局派来的?”

“不是。”马丁回答的斩钉截铁,而且这样的事情不存在撒谎的必要。

注意到对方的惊讶表情,哈特曼立即就意识到,这里肯定有问题,或许那些联邦安全局的人宣称是警方派来的。虽然联邦安全局的特工在行动的时候也经常使用特警装备,比如在去年的那次事件中,赶来的特工就是从特警那里借用的武器装备,但是就通常而言,除非是遇到突发事件,不然特工都是使用自己的武器装备。很明显,在法兰克福交易中心遭到袭击之后,联邦安全局的特工肯定会做好准备。使用特警的装备,尤其是穿着特警制服,显然不正常。

更加重要的是,联邦安全局的特工宣称是警察,或者是特警,就更加没必要了。都是执法机构的人员,而且说起来,联邦特工的地位与权限还要高一些,根本没有必要冒充警察与特警。

“我们现在去哪里?”

哈特曼与马丁都没回答。

“为什么要带我们离开数据中心?”对方明显急了起来。“只有你们两个,难道没有安排其他的警察押送?”

“你想说什么?”马丁直接问了出来,他显然也是感觉到了异

常。

“我不知道那些特警是什么来历,你们知道吗?如果没收到报警,联邦安全局又是怎么知道数据中心遭到袭击的呢?要知道,在我们到达之前,数据中心已经被占领,恐怖分子正在窃取与篡改数据。”

这个时候,装甲车停了下来。

怎么回事?

前方传来了关门的声音,显然是驾车的特警下了车。

哈特曼看了眼手表,出发还不到半个小时,就算一路上畅通无阻,装甲车的行驶速度也很快,都没有开出山区。至于特警能够在十五分钟之内赶到数据中心,那是遇到紧急情况搭乘直升机。如果是驾乘车辆,因为在山路上跑不快,所以至少都需要一个小时,搞不好要七十五分钟才能到达。

就算下山的速度快一些,半个小时也还在半山腰上。

为什么要停车?

还没有等哈特曼想明白,车门就被敲响了。

装甲车的车厢与驾驶舱是分开的,只能够从后面的车门上下,从里面锁上之后,没法从外面打开。

马丁坐在外侧,起身拉开车门上的小窗户,往外面看了一眼。

“是特警。”

“你确定他们就是特警?”嫌犯没有对马丁说,而是对哈特曼说。“如果那些家伙是来杀我们灭口的,你觉得,他们会放过你们?只要你们打开那扇门,外面的那些家伙就会干掉我们。”

“你认为,你说的这些能够骗过我们?”马丁显然没有把嫌犯的话听进去,或者觉得嫌犯在故弄玄虚。

为了脱身,编造谎言诓骗押送的警察,也不是什么怪事。

哈特曼目不转睛的看着嫌犯,大概是想通过嫌犯的神色变化做出判断。只不过,他也握住了手枪。

当然,这个动作也是在防范嫌犯。

大概是哈特曼没有吭声,马丁也没再哆嗦,转动门把手,打开了车门。

“噗——”

枪声非常微弱,不过很明显,那是安装消声器的手枪开火发出的声响。

中弹的是马丁,而且子弹打中了他的面部,还射穿颅骨,整个后脑勺像是盛开的鲜花一样被子弹给抛飞了。

嫌犯首先反应过来,直接撞到身边的同伴,自己也趴到了座位上。

哈特曼的反应也很迅速,在他拔出手枪的时候,马丁刚好倒在他脚边,他也看到了站在门外,拿这手枪的那名特警。

没错,开枪的就是一名特警,

至少穿着特警的制服。

使用的是一把安装了消声器的格洛克手枪,而特警与特工都使用P99手枪,通常不会安装消声器。

“砰砰砰……”

电光石火之间,哈特曼根本没有多想,甚至来不及瞄准,依靠本能完成了拔枪与开火的整个动作。

短短的几秒钟,他就把“格洛克17”手枪里的十多发子弹全都打了出去。

必须承认,二十多年的警察没有白干,经验救了他。

前面几枪没有打中,不过那名“特警”明显也被吓住了,还习惯性的转身躲避,结果却撞上枪口。后面几枪全部打在了“特警”身上,而且至少有一枪打中脑袋。如果说特警穿的防弹衣还能够挡住子弹,那么打中脑袋的那一枪肯定射穿了头盔,毕竟特警配备的也只是普通的防撞头盔。

其实,就算是军用防弹头盔,也挡不住从几米之外射来的九毫米手枪子弹。

打光子弹,哈特曼没有更换弹匣,在收起手枪的同时冲上去,一把抓住门把手,试图把门拽回来重新关上。

哈特曼确实很老道,还迅速恢复冷静,做出了正确反应。

可问题是,他忽视了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

马丁的尸体就倒在门口。

他把房门拽了回来,可是房门却没有重新关上,被马丁的左脚挡住了。

“哒哒哒……”

枪声骤然响起,一梭子子弹打在了门板上,其中两颗从门缝射了进来。只不过,没打中车里的人。

开火的是突击步枪,而且没有安装消声器。

显然,是另外一名“特警”。

哈特曼立即趴到地板上,顺势拔出马丁的手枪。

“砰砰砰……”

他也没有管那么多,在门板弹开之后,举枪就朝着外面开火。只不过,外面的敌人也肯定是早有防范。更何况,本来就是在外面掩护,肯定会保持一段距离,用突击步枪也不用靠太近。

此外,哈特曼也不可能在瞄准之后再开枪。

用手枪与步枪对射,本来就吃亏,何况对手还占据优势,别说经验丰富的警察,哪怕是新手都不会有任何迟疑。

转眼之间,哈特曼打光子弹。

他没有爬起来,而是躺在地板上,开始为手枪更换弹匣。只要他没死,而且还在用手枪开火,外面的敌人就会有所顾忌。不管能坚持多久,都不能放弃抵抗,毕竟敌人已经干掉

了马丁,就肯定不会留下活口。杀死一名警察与杀死两名警察,根本就没有区别,凶手不会有任何顾虑。

其实,哈特曼知道,留给他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外面的匪徒或许还没有反应过来,毕竟没有想到车里的警察那么彪悍,在遭到突袭之后还能开枪还击。可是要不了多久,匪徒就会用上爆破类武器,比如手榴弹,而车里的人根本无处躲避。

当务之急,显然是关上车门。

只是,右侧的门板已经弹开,要出去才能关上,可是到门口就会暴露,然后会被守在外面的匪徒射杀。

或许能利用马丁的尸体。

不是说尸体很结实,能挡住子弹,而是他穿着防弹背心,前后两层应该能挡住从近处射来的步枪子弹。虽然马丁是搭档,关系还不错,但是生死攸关的事情,哈特曼肯定不会考虑那么多,毕竟活下来最重要。

还没等他换好弹匣,外面就传来异常声响。

听着,像是大货车引擎的轰鸣声。

地面也在震动,准确的说是装甲车随着声响在震动。

有重载卡车朝这边冲了过来?!

“嘟——”

在靠近的时候,卡车司机还拉响汽笛。声音十分的刺耳,确实是汽笛,强度比普通汽车喇叭声高得多。

也就一眨眼的功夫,卡车就撞了上来,直接撞翻装甲车。大概是停在路边,旁边是一个斜坡,装甲车在翻滚了好几圈之后才停了下来。只不过,车内的人员,在翻第一圈的时候就昏了过去。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哈特曼醒了过来。

旁边有人走动,而且在说话,说的一种哈特曼听不懂的语言。有东西被夹断了,然后有人被拖了出去。

难道是嫌犯的同伙?

哈特曼哪里敢乱动,在那个人出去后,他才睁开了眼睛。

光线很暗,看得不是很清楚,只不过拖拽嫌犯的那个人穿的不是特警制服,而且没有戴头盔。

肯定是嫌犯的同伙!

在那人离开了视野范围之后,哈特曼才伸手去拔枪。装甲车被撞翻的时候,哈特曼是在用马丁的手枪开火,他自己的手枪已经放回了枪套。只不过,子弹已经打光了,而且他没来得及更换弹匣。

哈特曼很清楚,嫌犯的同伙肯定不会手下留情,也就绝对不能被发现。

他的动作很慢,先取出备用弹匣。

这个时候,嫌犯的同伙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