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比总统还了不起……那座镇子最多有5000人,可那天竟足足有4000人站在大雨中,只为了能看一眼贝比·鲁斯。
——《纽约时报》记者 理查兹·维默德
08 美国人的“国球” 棒球年代
在19世纪末,巴尔的摩是美国第6大城市,也是当时最混乱的一个地方,而巴尔的摩最混乱的地区是靠近内港一个名叫“猪镇”的地方。是的,它就叫这个名字,不是讽刺,也并非出于亲昵。
就在这里,1895年2月6日,乔治·鲁斯(George Herman Ruth)出生在一个情感荒芜、似乎受了诅咒的中等贫困家庭。他家共有8个兄弟姐妹,其中6人童年夭折,在鲁斯还年幼的时候,母亲因为肺结核而死,父亲则在自家酒吧跟人打斗被人用刀捅死了。这可不是什么令人向往的家庭。
鲁斯在自传里的第一句话就写道:“我是个坏孩子。”这话只说对了一部分。过了几行,他又补充说:“我几乎不认识自己的双亲。”这更接近真相。基本上,鲁斯打小就靠自己养活。他的爸妈并非有心疏于管教,在他的大部分童年岁月中,母亲都奄奄一息地躺在酒吧楼上一间拥挤的公寓里。他的父亲只能在楼下独自照管生意——这份工作消耗了他近乎所有醒着的时间。鲁斯前半辈子几乎不知道自己的实际年龄,这大概最能充分地体现这个家是多么彼此疏远、多么名存实亡吧!直到39岁申请护照的时候他才第一次看到了自己的出生证明,此前,他一直以为自己还要大一岁。鲁斯本人也不是个非常细心的儿子,在自传里他说母亲在他13岁时去世,事实上他当时已经16岁了。母亲的娘家姓他也弄错了。
鲁斯长大的酒吧早就消失了。出于偶然,酒吧的旧址就在如今巴尔的摩金莺队的主场,也即金莺公园的中央球场,浅浅地埋在地下——这挺合适的,因为鲁斯第一次打职业棒球就是在巴尔的摩金莺队。他也正是在这里获得了“贝比”的绰号。
1902年的春天,婴儿林德伯格躺在明尼苏达州的毛绒摇篮里,鲁斯的父亲带着当时还很小的他来到巴尔的摩的圣玛丽工业男校(St Mary·s Industrial School for Boys)[1],接着就离开了。1900年,巴尔的摩有30多所孤儿院,这也从侧面反映了当时巴尔的摩的社会环境多么可怕,圣玛丽是其中之一。在接下来12年的大部分时间里,这都将是鲁斯的家。
圣玛丽是一家不太寻常的机构,部分是孤儿院,部分是管教学校,部分又是私立学院。这里有差不多850名孩子,大约有一半是付费的寄宿生。美国各地的家长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大多是因为其他学校不愿接收)把孩子送到圣玛丽。
这所学校由罗马天主教会下的沙文略兄弟会(Xaverian Brothers)主管,会众虔诚、禁欲,但并不完全都是神职人员。学校的教育方式走严格的修道士路线。学生没有隐私,学生所做的一切都须当众完成——睡觉、洗澡、用餐、学习。床、书桌、淋浴室全都排成长长的一列,有点儿像维多利亚时代的监狱。但圣玛丽并不像那些地方那么糟糕,孩子们有尊严,甚至能得到一些生硬的关爱。如果表现良好,孩子们每星期还能得到25美分的零花钱。圣玛丽收容的男孩都能得到良好的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鲁斯受训当裁缝和制衣匠,多年以后,他曾欣喜地向队友们展示自己折的袖口和衣领是多么灵巧。
所有的学生都有行为问题的黑历史,但修士们认为这是因为欠缺管教,而不是性格缺陷——在当时这是非常开明的观点。他们认为任何孩子只要得到鼓励和尊重,以及得体的对待,都能成为模范公民。事实正是如此。沙文略兄弟会带出来的孩子,95%都过上了正常、稳定的生活。
贝比·鲁斯小时候块头大,好吹牛,满脸堆笑,随遇而安,是相当可爱又可怜的孩子。他比同学们的块头大得多。有一次慈善社工分发圣诞礼物时,误以为他是服务员径直略过了他。好在社工意识到自己犯了错,送给他一大盒巧克力。但他并没有自己存起来,而是立刻把巧克力都分给了同学们。请记住,他这一辈子还没有过只属于自己的东西。他理应有个更幸福的童年,但1912年到1914年,没有一个家人来看过他。
圣玛丽的修士们对棒球极其热衷。学校组织了44支球队,全部配齐装备和制服。通过棒球鲁斯“遇见了我所知最伟大的人,而且他教会了我什么是爱”。这人就是马赛厄斯·布蒂利耶(Matthias Boutilier)修士。布蒂利耶是来自新斯科舍省布雷顿角岛的法国后裔,是个温柔善良的高个子。他身高1.82米,体重113公斤,说话却一贯轻言细语。他是一个出色的棒球选手,同时也是天才教练,他发现鲁斯极有天赋又比其他任何人都努力刻苦。8岁时,鲁斯就可以跟12岁的男孩们一起打球了,到了12岁时,就能跟16岁的男孩们一起训练了。鲁斯到10多岁时,他在球队的任何位置都比学校里其他人打得好——就连捕手位置也不例外。然而,由于学校里没有左手的捕球手套,他只能戴右手的手套。他在击球手位置上的表现无与伦比。学校里的比赛他能打出0.537的打击率。到了少年时代,他长到了1.88米,体重接近91公斤,十分强壮。
1914年,听说圣玛丽有个神奇的孩子,巴尔的摩金莺队[2]的球探前来一探究竟。乔治上了本垒准备击球,球探惊讶地看到右外野手离开了正常位置,小跑着到了一个更远的地方——远到都站进了相邻的另一块赛场。鲁斯仍然把球高高地击过了右外野手的头顶。这是那天他打出的3个远射之一。出乎意料的是球探对鲁斯的力量并不特别看重。
在1914年,把棒球击出很远是一项有趣的天赋,但却不值得栽培。金莺队需要的是投手,他们也是以投手身份签下鲁斯的。
于是在1914年3月,刚满19岁的乔治·鲁斯告别了布蒂利耶修士和圣玛丽的朋友们登上了一列火车,南下前往北卡罗来纳州的费耶特维尔参加自己的第一次春训,开始了职业棒球运动员的新生活。这是他第一次搭乘火车,第一次走出马里兰州,第一次看到小城镇和开阔的乡村,第一次住在酒店里,第一次看着菜单点菜,他青涩得不能更青涩了。他甚至不知道,职棒大联盟是由美国联盟和国家联盟这两个联盟构成的。队友们这时给他起的外号“贝比”(指他的天真和年轻)恰如其分。除了体格,鲁斯在任何意义上都是个小男孩。他用第一笔工资买了一辆自行车。在酒店里没事可做时,他会搭着电梯上上下下地玩好几个小时。多年的集体生活让他对**身体或者上厕所一类的事情全无羞耻感,也几乎没有任何私有财产的观念。进入赛季后好几个星期,他的第一任室友厄尼·肖尔(Ernie Shore)惊讶地发现,鲁斯一直用的是自己的牙刷。
几乎在同一时间,鲁斯便显示出了对成名的极大渴望,这样他便可在酒店餐厅里想点什么就点什么,这是他从未有过的待遇。他还很快发现了性事,对此一点儿也不害羞。队友拉里·加德纳(Larry Gardner)还记得自己走进房间时看见鲁斯与一个妓女睡在地板上。“他抽着雪茄,吃着花生,而那位女士则在他身上。”加德纳带着可以理解的惊叹语气说。
“他们把他放出来,”另一位队友回忆,“就像是把一头野兽从笼子里放了出来。”不管是当时还是后来鲁斯都不怎么挑剔。《纽约每日新闻报》的马歇尔·亨特(Marshall Hunt)曾说过,鲁斯找的女人一般“只能吸引刚蹲了15年大牢出来的男人”。
1914年的金莺队是一支麻烦重重的球队。球迷们成群结队地抛弃他们,投奔新成立的联邦联盟(Federal League)旗下的巴尔的摩水龟队。金莺队一度在比赛时只有17名观众在场,而街对面的水龟队则款待了闹哄哄的整整一体育馆的球迷。因为付不起工资,金莺队开始出售球员。7月份时鲁斯刚打新秀赛季,却发现自己被交换到了波士顿红袜队,他急忙前往北方。7月11日刚到波士顿那天,他就被派上场投球。这也就是说,他生平看到的第一场大联盟比赛就是自己参赛的这一场。他击中了8个球,以4∶3的比分赢了比赛。
离开圣玛丽后短短4个月贝比·鲁斯就成了一名大联盟的棒球选手。那年夏天,鲁斯常常在一家名叫“兰德”的咖啡店吃早餐。在那里,他跟漂亮的女服务员海伦·伍德福德(Helen Woodford)搭上了话。鲁斯自己是这样记述的,有一天他对姑娘说:“亲爱的,你和我结婚怎么样?”想了几分钟,海伦接受了求婚,于1914年秋天跟鲁斯结了婚。那年鲁斯19岁,海伦恐怕还不到15岁。这次婚姻不怎么成功。鲁斯在自传里连妻子的名字都拼错了。
从我们的时代来看,不太容易理解贝比·鲁斯那个年代棒球在美国人生活里占据了何等重要的位置,它在文化上和情感上都居于主导地位,全面充斥且不容置疑。它是全国人的欢乐和痴迷所在,人们叫它“国球”。说起体育,美国人想到的就是棒球,那一年的大部分好消息也都跟棒球有关。
对于像世界大赛(美国职棒大联盟的冠军系列赛)这样的大型赛事,每一座主要城市的报纸都会在报社门外竖起巨型记分牌,无一例外地吸引了大群围观者。在许多城市,演出筹办人会租用剧院或其他大型场所,如麦迪逊广场花园,让付费的观众观赏模拟比赛。有场演出则使用了一幅巨大的棒球场背景板,用彩色的灯分别代表好球、坏球和出局,击中球时就敲铃铛,用白色的线勾勒出跑垒道。在舞台上,播音员会根据电报传回的信息播报遥远赛场上的比赛进度,亮起记分牌的灯,敲响铃铛,跟踪上垒路线。有时他们还会对比赛进度做些创造性的美化。还有一套系统用的是小男孩,一个男孩代表一名真正的球员,站在舞台上相应的赛场位置,按遥远赛场上发生的实际情况投掷、击打、接住想象中的球,在一个个垒包上奔跑。一位观察家惊叹,球场里的人群“为每一记好球发出的喝彩声远远不如上百万挤在剧院里或者报社门口的围观者”。
贝比·鲁斯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开心又兴奋的世界。考虑到他对球棒的运用技巧,意想不到的是,鲁斯在职业生涯最初的1/4做的是投手,他可不是普普通通的投手,而是棒球界最优秀的投手之一。1915年,他在红袜队的第一个完整赛季赢了18场比赛,输了8场,在全联盟中胜率排第四。他把112名击球手投出了局。除了一人之外,他每场比赛漏掉的球比全联盟里其他任何人都少。那一年结束时他的自责分率是2.44,令人赞叹不已。次年他的成绩是23胜12负,在自责分率、完封次数、每场比赛的击球数和被击打率上都冠绝全联盟。他的获胜次数排名第三,胜率和三振次数排名第二,完整比赛次数排名第四。对善用左手的投手而言,他的9个完封迄今为止都是最高记录。1917年,他又一次在投球类别的每一项数据上都名列前茅,表现突出,成绩是24胜13负。顺便提一句,几乎在同一时期他还创下了一个纪录:在世界大赛的比赛中打出了29.66个连续无失分的赛局。这个纪录保持了足足43年。
这一成绩优秀至极,再怎么夸张也不为过。刚出学校的男孩可没办法一走上大联盟的赛场,就开始跟泰·柯布(Ty Cobb)和乔·杰克逊(Joe Jackson)这样老练的击球手对抗。哪怕最优秀的年轻投手也需要时间来获取自信和经验。加入大联盟的最初3年,沃尔特·约翰逊的成绩是32胜48负,克里斯蒂·马修森是34胜37负,同时期的鲁斯却是43胜和21负。在自己的整个投手时代,鲁斯的总成绩是94胜46负,自责分率2.28。0.671的胜率使他至今仍在棒球历史上排名第七。哪怕是作为投手,他也可以轻松跻身名人堂。
问题在于,鲁斯同时也是个举世无双的击球手,没有人可出其右。在1915年他的第一个完整赛季中,鲁斯92次上打席,打出4个本垒打,只比美国联盟的本垒打之王布拉格·罗思(Braggo Roth)少3个,而且布拉格·罗思上打席的次数是贝比·鲁斯的4倍。1918年,红袜队为利用鲁斯的球棒技巧,在他不投球时将其安排在一垒或者外野位置。结果,1918年是大联盟棒球本垒打成绩最糟糕的一年。当年,华盛顿参议员队(现得州游骑兵队的前身)全队只打出了4个本垒打,布朗队打了5个,白袜队8个,印第安人队9个。贝比·鲁斯一个人打出了11个。[3]接下来的一年,包括12场完整的比赛,鲁斯不光投了133.33个赛局,还打出了29个本垒打,几乎是1902年费城运动家队的索克斯·塞博尔德(Socks Seybold)所创纪录的两倍。他无论是得分、打点、制造得分、垒打数、上垒率还是多垒安击率都领先全联盟。在111场做外野手的比赛里,他助攻26次,只有2次失误。他的防守率高达0.996,大幅超过了联盟里最优秀的球员。这当然是极为惊人的成就,而且,一切还只是开始。
许多球迷都认为,现代棒球具有一种永恒不变的气质。如果有人从我们这个时代回到20世纪20年代的大联盟赛场上,从很多方面来看,他会觉得自己来到了完全熟悉的领域。球场上的比赛,人群的声音,小贩们的吆喝,都跟当代没有太大差异。相比而言,20世纪20年代生活的其他许多地方跟现在则截然不同(穿梭时光的客人会发现自己几乎无法启动汽车,没法打电话,不会为收音机调频选台,甚至连过马路都成问题)。即便如此,他也很快就会发现棒球场上的差异。
首先,那时比赛普遍打得更轻快。那时候,比赛一般从下午3点开始,很少能打到5点之后。晚报之所以能流行开来,主要就是因为能及时送上当天的棒球比分。90分钟的比赛并不少见,但有时打得比这还要快。最著名的一次是在1926年9月26日的圣路易斯,布朗队用1个小时12分钟就在连番赛的第一场里以6∶1的比分击败了洋基队。第二场比赛开赛之后,布朗队又用了55分钟就以6∶2获胜。这些都是完整的九局比赛。他们是怎么做到的,大概可算奇迹了。两队在第一场比赛里轰出了25个球,第二场比赛里轰出20个,所以并不是经典的投手对决。只不过当时乱七八糟地浪费时间的麻烦事很少。
那时候,比赛往往打得更加狂野。打架斗殴很常见,有时是球迷和球员对打。1924年,鲁斯和泰·柯布在底特律发生了一场冲突,不光所有的替补队员卷入了,还引发了看台上的骚乱。观众把座位扯起来扔进球场,至少有1000名观众闯进了比赛场地。这场比赛被迫中止。球迷的叫骂让球员忍无可忍时,球员们也会毫不犹豫地冲上看台。1920年时鲁斯纵身一跃跳上看台,跟一个叫他“大块奶酪”的男人对峙。当男人抽出身上的刀子时,鲁斯又机敏地退回了赛场。泰·柯布曾追打嘲笑了自己一下午的观众,狠狠地揍他。球迷冲着柯布喊:“那人可是个没有手的退伍老兵呀!”柯布高声喝道:“我才不管他有没有脚!”并继续殴打,直到警察抵达拉开双方。柯布为此遭禁赛10天。鲁斯曾在争执中一拳打在了裁判下巴上,他被罚款100美元禁赛10天,但很幸运地脱了身。
那时候球员的生活也不十分诱人。客队抵达外地城市打客场比赛时,球员一般是自己背着行李从火车站走到酒店去。他们经常穿着脏队服打球,芝加哥白袜队尤其如此,因为他们的老板查尔斯·科米斯基(Charles Comiskey)要向球员们收洗衣费。
大联盟的规模更为紧凑小巧,仅拥有10个城市的16支球队。波士顿、芝加哥、圣路易斯和费城各有2支大联盟球队,纽约有3支。圣路易斯是大联盟中最西边的城市,华盛顿是最南边的城市。
这些球场多有与众不同的特色,使得比赛结果产生了有趣的不可预测性。洋基队当时的主场波罗球场外野部分的栅栏倾斜得厉害,从队员休息席望去,只看得见外野手的头和肩膀就像是地平线上航行的船只一样。在华盛顿的格里菲斯体育场,因为修建球场时,这些业主们都不肯卖出自己的产业,所以外野墙歪歪斜斜地绕开5栋房子,还有一棵枝丫外伸的树。所以,球从墙上反弹的角度很是刁钻,总让客队的外野手摸不着头脑。至少有3座球场,包括洋基体育场的旗杆插在赛场正中央,中场手一不留神就会被它挡住。在波士顿的芬威球场,左外野手要想接住砸在墙上的球,必须跳上一段陡峭的斜坡。
从今天穿越到20世纪20年代的球迷看到当年的球场,最受冲击的地方恐怕还在于球场的维护是多么马马虎虎吧。外场一般就比放牛的牧场略好一点,跑垒道和本垒周围人来人往的地方大多破破烂烂、光秃秃的,而且随着赛季的推移越来越烂。雨后,场地管理员有时会往内场洒汽油,放一把火把地面弄干——这对需要精细照看的赛场可没什么帮助。
那时击球手佩戴的头盔还没出现,安全保障几乎完全没有。外野墙也不设防冲击垫,手套极其僵硬不灵活。马歇尔·斯迈瑟尔(Marshall Smelser)形容说,单手接球很容易引发轰动。球棒搁架尚未成为标准配备,所以在大多数球场球员们把球棒放在休息席前,给追逐界外上升球的捕手或内野手造成了颇大的威胁。轮到自己球队击球时,外野手一般把手套留在球场上,所以踩在手套上跌倒的情况很多,很多人都碰到过。
那时的球迷很难弄清比赛情况,因为在20世纪20年代,美国的球场尚未架设公共广播系统。一般就是一个人使用扩音器念出击球手的名字,其余信息几乎为零。不熟悉的球员不容易认出来,因为他们的制服上没有号码。直到1929年洋基队和印第安人队首次推出制服号码,这套做法才普及开来。当时洋基队把号码按击球顺序分配给首发球员,这就是为什么鲁斯是3号,卢·格里克是4号。记分牌不列出命中和失误次数,所以在进行无安打比赛或完全比赛时,观众们必须自己计数。任何在自己座位上认真记录比分的人都会成为周围观众的消息站。
在球场上,球员们对伤害他人大多抱着一种无所谓的态度。泰·柯布离临床精神病只差一两步远,他总是把防滑钉扬起来滑步上垒,希望能把人弄出血来。其他许多球员对同伴们也并不见得更加体贴。把球扔到击球手身上,是所有人都认可的策略。布鲁克林道奇队的伯利·格兰姆斯(Burleigh Grimes)有着出了名的坏脾气,自从有一次他朝准备区的击球手扔了球之后,就创下了各种纪录。当年投球力度最大的华盛顿参议员队的投手沃尔特·约翰逊(Water Johnson)倒是从不故意往击球手身上扔球,但出意外的情况就很多了。他重重地栽倒在白袜队球员李·坦尼希尔(Lee Tannehill)的手腕上,自己跌断了胳膊。而坦尼希尔恐怕再也无法握起球棒了,他的职业生涯就此泡汤。两个星期后,约翰逊又砸烂了菜鸟游击手杰克·马丁(Jack Martin)的下巴。但约翰逊是个很正派的人,每当伤着其他球员时他总是泣不成声,经常要被人抬出赛场。鲁斯在自传里提到过,有一回他跟一个名叫马克斯·弗莱克的球员发生争执,不小心撞到了对方的额头中央。弗莱克就像一座高塔般倾倒在了地上,但好歹活了下来。鲁斯回忆这个故事只是想举例说明赛场上发生的事情多么有趣罢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闹出人命似乎不足为奇。但实际上,在比赛过程中丧命的球员只有一个人。事情发生在1920年8月,当时贝比·鲁斯也在场。那天下午晚些时候,光线不太好,洋基队投手卡尔·梅斯(Karl Mays)朝着印第安人队的游击手雷·查普曼投了一个界内球。他是出了名的好斗,人人都不喜欢他,包括他自己的队友。因为球在比赛当中很少替换,随着时间的流逝它们会变钝,满是磨痕,投手经常在暮色中利用这一点。而且,梅斯还喜欢低肩侧压式投球,这让他的球更加难以对付。不管怎么说,查普曼从没见过这种投球方式。球带着闷响冲力极大地击中了他脑袋一侧的太阳穴,反弹回了梅斯手里,而梅斯以为这球来自查普曼的球棒,所以赶紧接住它,把球又扔了出去。接着,人人都充满恐惧地意识到刚才发生了什么事。毫无疑问查普曼受了重伤,他拖着球棒晕晕乎乎地走向二垒,明显是想要到中心场地的会所里去。没走几步,他的腿一软倒在了地上。他被送往圣劳伦斯医院,但再也没醒过来。
鲁斯在自传里对此事没说太多,只说它在印第安人队里造成了恶劣影响,梅斯那年再也没上场比赛过。查普曼至今仍是唯一死在球场上的大联盟棒球手。
球场最危险的地方其实是看台。1903年费城的面包碗球场(Baker Bowl)发生了棒球史上最可怕的事故:正面看台背后的一堵墙没有任何先兆地倒塌了,数百人从10米高的地方摔在了大街上。事故导致12人死亡200人受伤,不少人伤势严重。值得注意的是,1927年春天林德伯格飞往巴黎的那个星期,同一座球场差点儿又要发生更加可怕的灾难。5月14日,费城人队正跟红雀队比赛到第7局,一场暴雨突然袭来(差不多就是这场雨,把飞行员们困在长岛让他们没法完成越洋飞行),看台上的数百名球迷匆匆挤到一垒线外双层看台的第一层(因为那儿有二楼的阳台可挡雨)。在之前的一局里,费城人队连得8分,这种情形在费城很罕见,球迷们欣喜若狂。据说,就因为他们疯狂地跺脚让老化的建筑不堪重负。此刻,因为又承受了几百人的额外重量,正面看台发出长长的“凄然呻吟”声,猛然垮塌。但很神奇的是这起事故并未直接造成人员死亡,只有一位50岁名叫罗伯特·哈斯(Robert Haas)的制版工人在其后的恐慌中被踩踏而死。这次事故共有50人受伤,他们在被送往医院24小时之内几乎都出院了——只有两人例外。美国历史上再也没有哪次体育赛事造成的灾难比这次更加震撼,又更幸运的了。
面包碗球场以及众多老旧球场维护欠佳的背后有一个简单又不怎么光荣的原因:缺钱。棒球是人们珍爱的体育活动,但却是糟糕的投资项目。最基本的问题是,比赛总是在大多数人上班的时候进行。许多城市都不允许星期天打棒球,波士顿到1929年才解禁,匹兹堡和费城于1933年解禁。所以,大量的球队每个星期只有一天——星期六——有望吸引众多观众。就连最成功的球队也经常对着空****的观众席比赛。1923年4月18日,洋基体育场吸引了70 000多名观众包括大量站票,打破了历年纪录。但第二天就只有12 500人到场了。20世纪最初10年,大联盟的平均上座人数仅约4000人。在鲁斯的时代,球场大多是个安静的地方。
除了特许权提成和表演赛利润之外,球队就只能靠卖票赚钱了。而从那些日子开始他们就必须负担各种各样的成本,包括球员工资、春训费用、客场出行费用、制服和装备费用、会所工作人员的报酬,外加主场体育馆的使用费。球场使用费之高昂尤其惊人。1913年,布鲁克林道奇队的老板查尔斯·埃贝茨(Charles Ebbets)投资了大约75万美元在布鲁克林修建了埃贝茨棒球场,余生都在徒劳地扔钱填这个大坑。而75万美元当时可以在曼哈顿买下一栋大型办公楼了。举例来说,林德伯格飞往巴黎的那天,道奇队正对着不到4000名观众比赛。哪怕是好年景,这也是很典型的情况。至于其他球队,比如圣路易斯布朗队就从来没有过好年景,有时平均上座人数只有1500人。许多球队能长期维持下来可堪奇迹了。
很能说明问题的一点是,有个叫哈利·史蒂文斯(Harry Stevens)的英国人极富进取心,他靠着棒球赚到了比几乎所有人都更多的钱。19世纪和20世纪之交他年纪轻轻地来到美国,狂热地爱上了棒球运动,并想出了他这辈子最绝妙的主意:看比赛时球迷们兴许想吃上一份热乎乎的点心。他尝试了各种加热三明治组合,发现用面包把香肠裹起来能让热度保持更长时间。他在波罗球场买下了固定售卖“红热”(red hots,这是他喜欢的叫法)的权利,这档生意一开始就做得红红火火。漫画家塔德·多根(Tad Dorgan)在诙谐地谈及史蒂文斯产品的配料时,想出了“热狗”这个说法。史蒂文斯很喜欢,到20世纪20年代,热狗成了全美各地棒球比赛的必备搭配。史蒂文斯在纽约的3座球场,还有远至芝加哥的其他球场都搞起了特许经营。热狗让他富得流油,大多数棒球俱乐部的老板都望尘莫及。
无奈之下,球队老板们一味追求节俭,几近荒唐。比方说,大多数球场坚持回收飞上看台的界外球。少数开明的老板,如匹兹堡海盗队的巴尼·德莱弗斯(Barney Dreyfuss)则允许球迷将球留作纪念品。可其他老板则态度强硬地捍卫自己眼中重要的财产权。1923年,事态达到了顶点(现在看来似乎很是凑巧):在费城的面包碗球场,一个11岁的男孩罗伯特·科特(Robert Cotter)捡到了一个界外球,拒绝交还。随后,人们发现男孩没有买票,是悄悄蹭进来的,费城人队的管理层便叫来警察,逮捕了科特,指控他盗窃。男孩在监狱里待了一晚,第二天被拖到法官面前。让全城人高兴的是,法官裁定小孩子想留下界外球作为纪念品完全合理,尤其科特的这个球还是他自己接到的。从这以后,各地的球场基本上放弃了回收界外球的做法。
所有这一切导致的荒谬结果是,在贝比·鲁斯的年代,棒球是一种大受欢迎但从经济上看来却无甚可取的运动——纽约洋基队尤其如此。就在鲁斯加入红袜队的1914年,棒球界人人都得知了洋基队待售的消息,就看是否有人愿意买。当时的洋基队并非迷人的香饽饽,球队没有一个真正有天赋的球员,在积分榜上大多时候排名垫底,吸引的观众少,甚至连主赛场都没有,只能在巨人队的波罗球场比赛。他们没有固定的名字,人们随随便便地称其高地人队、山顶人队或者美国人队。
洋基队的老板威廉·戴弗里和弗兰克·法雷尔请巨人队的老板约翰·麦格劳(John McGraw)帮球队找个新东家。麦格劳接触了两个不熟识但热爱棒球的人:纽约啤酒大亨雅各布·鲁珀特(Jacob Ruppert)和俄亥俄州商人蒂林哈斯特·赫斯顿(Tillinghast L’Hommedieu Huston)。赫斯顿的名字乍看起来颇具异国情调,很是有趣,可惜他本人却并非如此。他出生于1866年比鲁珀特大一岁,在辛辛那提市一个中产阶级家庭长大,接受了工程师教育,美西战争后靠着投资重建古巴发了家。他喜欢喝酒,有点邋遢,性格开朗,喜欢棒球。这几乎就是他的所有情况了。
与此相反,鲁珀特却是个更加复杂的人物。他出身于富裕的酿酒世家,是德裔美国人,在曼哈顿上东区约克维尔的一座豪宅里长大。棒球选手卢·格里克、喜剧之王马克斯兄弟(Marx Brothers)也都出自同一街区,不过他们两家没那么富裕。豪宅靠近当时美国最大的酿酒厂鲁珀特啤酒厂,人们随时都能闻到酒厂传来的啤酒花香味。这家酒厂生产尼克博克(Knickerbocker)、鲁珀特和鲁皮娜(Ruppiner)牌啤酒,都在球场上卖得极好。
雅各布·鲁珀特是个相当奇怪的孤僻人士。他一个人住在家族的大房子里,有5名仆人服侍。1899年至1907年他担任了4届民主党国会议员,但之后似乎对政治没了兴趣。他说话带有德国口音,比如把鲁斯叫成“鲁特”,这很奇怪,因为他和爸妈一辈子都住在美国。他喜欢收集玉器、书籍、陶瓷、名狗、名马和画作,还拥有所谓“美国最精致的小猴子藏品”。虽然他自己并不参与探险,但对探险活动很热衷。在1933年,他赞助了理查德·伯德率领的南极探险队。鲁珀特最有趣的一项隐私是,他在纽约加里森还有一座房子,在那里为过世的母亲留了一间神龛屋,保存着她还魂归来所需的一切用品。这或许有助于解释为什么他从未结婚。
有钱、热爱棒球是鲁珀特和赫斯顿仅有的共同点。尽管存在种种不合,1914年最后一天,鲁珀特和赫斯顿各付了225 000美元买下了洋基队的股份。要知道,戴弗里和法雷尔10年前买下球队才用了区区18 000美元,眼下这个数目实在惊人。麦格劳当然是心花怒放,可在任何冷静的旁观者眼里,鲁珀特和赫斯顿都是白痴。
事实证明他俩是在最糟糕的时机接下了棒球队的所有权。接下来的几年里,职棒大联盟碰上了一件又一件的倒霉事。首先,联邦联盟的竞争重挫了大联盟的收入。在联邦联盟存在的两年里,美国联盟和全国联盟的球场上座率下降了1/4。随后,美国参加了第一次世界大战,这进一步压低了上座率。1918年又暴发了西班牙大流感疫情,世界各地有数百万人染病身亡,因此大部分人不愿聚集在公共场合。与此同时,总统伍德罗·威尔逊宣布1918年的大联盟赛季比赛场次将减少为130场,以示处于战争状态。那一年,赛季总上座人数跌至300万人次,比10年前少了50%。最后,1919年美国国会通过了《沃尔斯特德法案》(Volstead Act),宣布1920年开始实施禁酒令。这下在球场里卖啤酒这一重大收入来源也被砍掉了。
很多球队都快维持不下去了。处在最危险状态的莫过于波士顿红袜队的老板——即将声名狼藉的哈里森·弗雷齐(Harrison Herbert Frazee)。弗雷齐的正业是剧场经理人,但他热爱棒球。1916年他和合作伙伴休·沃德(Hugh Ward)买下了红袜队——当时美国最棒的球队。他们付了100万美元,远远超过了自己的承受能力。很快,弗雷齐和沃德就发现还贷款都有困难了。
1920年1月的第一个星期,眼看着马上就要拖欠债务了,弗雷齐做了一件让红袜队球迷余生都不能释怀的事情:他把贝比·鲁斯卖给了洋基队,换回了10万美元现金和35万美元贷款。此外,从1918年到1923年弗雷齐还陆陆续续把其他16名球员卖给了洋基队,这些事在历史上倒是不怎么显眼,但给红袜队带来的后果却具有毁灭性。洋基队甚至把弗雷齐的总经理埃德·巴罗(Ed Barrow)也挖走了。从某种意义上说,红袜队整个搬到了纽约。1923年,弗雷齐把球队彻底卖掉。凑巧的是,同一年赫斯顿也把自己手里一半的洋基队股份卖给了鲁珀特。
历史不曾注意到鲁斯交易的时机,就在纽约洋基队买下贝比·鲁斯的同一个月禁酒令就生了效——这绝对不是巧合。买下鲁斯之时,雅各布·鲁珀特还有3个星期就会丢掉啤酒生意,他迫切需要其他的收入来源。不过,他很快会发现,靠经营棒球队致富完全行得通。他将把自己的全部身家都压在棒球史上最有天赋、最任性、最散漫、最招人喜欢,也最特立独行的混球身上。
这会是一场豪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