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没有一事拿得出手(1 / 1)

我十八 未名苏苏 7718 字 12天前

因为打碎碗的事,李慎止替潜潜顶了包,说潜潜欠他一次,打那以后,他每回见了潜潜都要凑她跟前半调戏半吓唬地问她何时还债。

潜潜想,当时没跟老太太承认碗是她打碎的,现在再承认也晚了,性质就不一样了,这么一来倒是被李慎止拿住把柄了。

潜潜发现,李慎止和他的哥哥李慎行是完全不同的性格。慎止滑头、粗鲁,但随和,凡事不拘小节,也什么都不在乎。慎行严谨、有礼,但傲慢,凡事墨守成规,十分在乎他的财产、名誉和健康。慎止看着比实际岁数年轻些,四十来岁了,言行举止还和小青年无差。慎行看着却比实际岁数更老些,鼻翼两侧的法令纹让其显得尤为深沉、隐忍、威严。

潜潜偶尔会偷偷观察李家这几个男人。李昂当然是随他父亲,性格是自持内敛的,喜欢什么、讨厌什么都未必做在脸上。但慎止要是喜欢谁,就恨不得把对方搂进怀里,要是讨厌谁,嘴里准骂骂咧咧。潜潜一时想不明白,究竟哪一种人更好相处,又一想,都是跟自己没甚关系的人,管谁好不好相处呢。

这天傍晚,潜潜在院子里给树浇水,浇完她发现一条毛毛虫给搁浅在院子中间的石子路上了。她先是感到有点恶心,但看那小东西扭来扭去的样子挺可怜,不忍心任由它在路边晒干,于是捡了片树叶把它轻轻挑起来,放进了草丛里。做完这一切,她拍掉手上的泥土,站起来,却倏地发现李慎止站在不远处,正看着她,不知看了多久了。

“我说怎么找不着你,跑这儿偷懒来了。”慎止笑嘻嘻地说着,朝她走来。

“谁偷懒了?我浇水呢。”

“我明明看你在玩毛毛虫。女孩不都怕虫子吗?你怎么不怕?”

“谁说不怕?我是看它掉在石头上挺可怜的,怕它给晒死了,救它一命。”

“哟,这么善良。你不晓得毛毛虫是害虫啊?”

“毛毛虫专吃果子菜叶,还会变成大蛾子。”

“你把它扔哪儿了?赶紧抓出来踩死它,踩它个稀巴烂。”慎止笑嘻嘻的,故意作势要去草丛里找毛毛虫。

“哎,算啦,人家是小生命啊。”潜潜挡了慎止一下。

“人家是小生命啊。”慎止细着嗓音学潜潜的话,乐不可支。

“嘁,懒得离你。”潜潜发现了自己上了慎止的当,白白被他寻了一番开心,扭身要走。

慎止却斜跨一步,挡住她的去路。她想从他旁边绕过去,他却再次欺身上前,凑得很近,无赖一样对着她笑。

“你想干嘛?”潜潜心里慌了一下,干脆拿出少女的泼辣。比撒泼耍赖,她未必输呢。

他却拉起她的手,拿出个东西塞到她手里,说:“送给你。”

“什么呀?”潜潜一看,竟是块漂亮的女式手表,看上去很贵的那种。

潜潜心头一**,但马上装作大大咧咧的样子,“给我这个干什么呀?我不要。”心思虽已百转千回,可她什么都不流露。她本能地知道,以她的身份,宠辱不惊、迟钝点好,以不变应万变是上策。

“拿着,我送的东西,不能不要。”慎止把表捺回潜潜手里。

“无功不受禄。”急中生智,潜潜也甩戏文了。

“谁说无功?你在这个家里功劳大大的。”

“工资算什么?再说这是我给的,跟工资不一样。”

“我不能无缘无故拿你东西。”

“谁说无缘无故呀,我送你自然是有道理。”

“什么道理?”道理潜潜当然都懂,但必须装不懂啊。

“什么道理以后告诉你。”别以后了,现在就告诉你,就是看上你了,想泡你呗,没看出来吗,全写在眼睛里呢。

“不行,这么贵的东西,我不能要。”潜潜毕竟还嫩,装淡定装不像,终于还是露怯,涨红了脸。

“什么贵不贵的,不贵,拿着。”

“这样吧,你收下,之前欠我账就一笔勾销。”

两人扯了半天皮,推了半天手,竟没能速战速决。慎止突然就光火了,把手表往树丛里一扔,“爱要不要。”完了扭头就走。

这脾气发得。潜潜一阵尴尬,又有些恍惚。

这是大丈夫对小妻子发的脾气,她渐渐品出来了。自从碎碗事件之后,李慎止私下在她面前就扎了一副大丈夫的架势,总要欺负欺负她,又保护她不让别人欺负,他保护的是他欺负她的专属权。

这手表扔在花园里也不是个办法。潜潜没辙,只好拿了手电出来找,终于在一棵山楂树下的草丛里找到了。

手表凉凉的、沉沉的,很精巧,牌子不认识,好在没摔坏。回屋后,她悄悄把手表放进了慎止的外套口袋里。

之后就仿佛没事一般,慎止照例像主人一样在客厅里看电视、翻冰箱,被老太太骂了,嬉皮笑脸地顶嘴,又说晚上约了人,晚饭就不吃了,走的时候他摸到口袋里那块表,也当作什么都没发生。

一晚上潜潜都魂不守舍。李慎止为什么突然送她手表?难道他真的喜欢她?可他看上去更像是在惹她、逗她、拿她寻开心。

千万别上当,潜潜想。十八岁的她虽然没谈过恋爱,也不至于傻到是一张白纸。

高二的时候,班里有个男同学喜欢她。那个男同学叫吴大光,他还有个弟弟叫吴小光,比他们低一个年级。吴大光从来没跟潜潜说过他喜欢她,但全班同学都说吴大光喜欢潜潜。潜潜不喜欢吴大光,潜潜嫌他丑。用蓉蓉的话来说,吴大光的丑是惊世骇俗的。

吴大光不仅丑得惊世骇俗,头还特别的大,那颗大头还总往左侧歪斜,可能从小写作业姿势不端正,落了个斜头的毛病,被同学们取了个“六点零五分”的绰号。“六点零五分”成绩差得一塌糊涂,考试从来没及格过,没人知道他是怎么考上高中的。更可怕的是,他每次见到潜潜,都目不转睛,一副傻相。潜潜觉得像梦魇。

可吴大光丑归丑,傻归傻,家里的条件没话讲,有奔驰车、四层楼房,还有成套的红木家具。大家似乎挺乐意看到丑男美女的财色组合,总是起哄:“吴大光,林双喜,在一起,在一起!”潜潜非常恼,恼得从此跟吴大光不说一句话,迎面看见了也当作不认识。

潜潜那时就明白,男人真心喜欢一个女人,是会禁不住露出傻相的,而男人如果只想逗一逗女人,会想尽办法弄得女人露出傻相。

潜潜回到房间的时候,意外地发现小依达竟自说自话地坐在她的**玩,大富翁游戏摆了一大摊。庄阿姨这天不在,请假回去看儿子去了。庄阿姨家在京郊,她儿子在外地上大专,难得回家一趟,她就想回去给儿子做点好饭好菜。潜潜一人顾前忙后有点紧张,之前她让依达在她的儿童房里看小人书,小姑娘却不知何时偷偷跑下楼来了。

“你怎么跑这儿来玩了?”潜潜问。

“我不能在这儿玩吗?”小姑娘说着,眼也不抬,自顾自地掷骰子,下棋,从大富翁的银行里拿钱买地皮。

“一会儿你太奶奶找不着你,该着急了。”潜潜说。

“我又没离家出走,怎么会找不着我?”依达慢悠悠地回嘴。

潜潜不吭声了,心想,才五岁的孩子,嘴这么厉害。

依达却又说:“我要吃冰激凌。”

潜潜说:“家里没冰激凌了。”

“可是我该去做饭了,今天庄阿姨不在,就我一个人。”

“不管,你是我们家的佣人,我叫你干嘛你就得干嘛。”

潜潜倒吸一口冷气,一时说不出话来。愣了一会儿,她说:“别闹了,小公主,我真的该做饭了了,要不我领你去你太奶奶屋里吧。”

依达别过脸,“不,我就待在这儿。这整个房子都是我们家的,我爱待在哪儿就待在哪儿。”

潜潜没办法,只好让依达留在那里,她自己去厨房做饭了。

等晚餐后,所有的事情都忙完了,潜潜回到屋里准备睡觉,却发现自己一直放在枕头下面的一百块钱不见了。

她平时拿了工资就把钱存了,就留一张一百块钱在身边备用。这张钱她一直压在枕头底下,平时不动的,因为她也没有花钱的地方。

潜潜二话不说就去依达房间质问小姑娘,是不是拿了她的一百块钱。依达已经睡着了,被叫醒后脾气大得很,坚决不承认自己拿过什么钱,潜潜再问她,她便哭着跑到太奶奶那里去告状。

小姑娘又哭又撒泼,潜潜也哭了,终于把全家人都惊动了。

情况其实毫不复杂,也就是一百块的事。但潜潜和依达都像受了天大的委屈,潜潜非要依达交还一百块钱,依达非说自己没拿过。

严爱芬当然维护依达,说:“五岁的小孩子怎么可能偷钱?她偷了钱干什么用,上哪儿花去?她要什么有什么,她要钱有什么用?她连钱是什么都不知道。”

潜潜说:“我没说她是偷。她就是觉得好玩,拿走了。她就是跟我开玩笑。只有她见过我把钱放在那儿,今晚她还在我**玩的。”

潜潜去说要搜依达的玩具,严爱芬冷笑不语,但也没有阻止。

李昂帮着潜潜把依达的玩具搬出来,打开大富翁的盒子,里面一沓一沓都是游戏里的假钱,并没有潜潜的一百块真钱。

潜潜又去搜依达的床铺和衣柜,也没有搜到。

沈清华说,这么大一个家,要找一百块钱,恐怕是大海里捞针。时间不早了,大家不如先睡吧,要找明天接着找。说白了家里没人会偷钱,要真是依达闹着玩,不知丢哪儿了,钱自己会出来的。

老太太立刻反驳,“笑话,我们依达玩什么不好,要拿钱来玩?钱那么脏的东西,有什么好玩的?还把钱放枕头下面,真是不嫌脏。”

沈清华问:“小林,会不会是你记错了?”

潜潜一边哭,一边摇头。

时间也确实晚了,当晚事情就这样不了了之。

庄阿姨当天夜里回来后听说了这件事,说:“幸亏我一天都不在家,不然我可说不清了。”

潜潜却哭了一晚上。为一百块钱哭一晚上,潜潜自己也知道不值得,让人看了笑话,可她忍不住,那是她的血汗钱。

第二天起来,她眼睛都是肿的,看见李昂从餐厅走过去,她低下头避开了。

李昂却趁一清早没人的时候,给了庄阿姨一百块钱,让她悄悄放到潜潜的枕头下面,什么都别说。

李昂说:“就是昨晚的事,估计是依达闹着玩,拿走了那钱。小孩子不知道把钱搁哪了,问也问不出名堂。也就一百块钱的事,不必追究了。你们赚钱不容易,别让小林太难过。”

庄阿姨说:“要是小林她问起钱是谁放回来的……”

“你说不知道就行了。”

庄阿姨虽是个劳动大姐,却懂世俗规则与人心百态,当即会意。

一百块钱失而复得,潜潜心里的滋味很复杂。她有点猜到这一百块钱是谁放回来的,又不敢去证实,只是从此对朝夕相处的五岁小女孩有了一丝防备。

过了几天,沈清华编剧的一部电影上映了,票房不错,她组织小范围家宴庆祝,带了小助理桑杰妮回来。难得李慎行这天也在家,一家人到齐了,晚饭很丰盛。庄阿姨用秘方做的卤鸡爪尤其受欢迎,老太太啃了好几个。潜潜第一次发现,庄阿姨也挺有一套的,几个月不下厨,找准时机露一手,就收获了东家的欢心。

全家唯一没吃鸡爪的是李昂。大家让他吃,他说不了,嫌麻烦。

晚饭后,李昂在三角钢琴上弹奏了几曲。潜潜想,是了,弹钢琴的手和啃鸡爪的手怎么能是同一双呢,那样就一点优雅也没了。

桑杰妮负责烤蛋糕。杰妮是沈清华一个朋友的孩子,在广播学院读大二,课余时间跟着沈清华做事,名曰助理,其实就是生活秘书。杰妮说自己上学早,小学时又跳过级,所以今年才十九岁。潜潜看她年龄跟自己差不多,模样却比自己老练十岁。

杰妮是一个尖下巴的女孩子,跟沈清华一样,永远化着妆。她的长头发烫过,也染过,栗色的,发梢带卷,从背后看像个外国人。如果她把妆化得浓一点,眼影涂得深一点,从正面看也像个外国人。

在潜潜眼里,杰妮好看,是那种洋气的好看,浓墨重彩的好看。杰妮也会打扮,懂时尚。潜潜想,就单单化妆一件事,想必也是不简单的。杰妮的妆再浓,也叫人看着舒服。蓉蓉有时也化妆,可只要化得稍浓一点,看起来就穷凶极恶。

蛋糕出炉了。杰妮一边把蛋糕端上桌,一边招呼大家来吃。草莓芝士蛋糕,不管是闻着还看着都叫人流口水。

大家都夸杰妮能干、心灵手巧。老太太最爱吃蛋糕,说今天是杰妮亲手做的蛋糕,破例吃了两块。连一向沉默寡言的李慎行也说了一句:“这么贤惠的姑娘啊,将来谁娶了可就是福气啊。”

李慎行说这话时的语气有点讲究,这话从字面上看是一个意思,听语气又是另一个意思。他的语气是老长辈、老领导式的,党委书记视察工作、关怀群众式的,不沾一丁点儿私情。潜潜即便没什么社会经验,光凭直觉也懂。一贯老练世故的杰妮却不懂(或装不懂),听了之后面颊绯红,迅速变成一个十六岁的少女,羞怯地答了一句:“承蒙李伯伯厚爱,我会继续努力的。”说着微笑颔首,目光却不经意地扫向李昂。李昂沉默地吃着蛋糕,完全是个局外人。

沈清华请庄阿姨和潜潜也一起来吃,庄阿姨忙推说不吃不吃。杰妮热情而咋呼地说:“尝尝嘛,可好吃了。”见她们还是不动,便亲手切了两块蛋糕,给老少两个保姆端去,亲和力堪比联合国难民大使。

潜潜接过蛋糕的时候,发现杰妮的笑容不仅像大使,更像电影里的美国女明星,多标准的一口微笑,露八颗牙,牙齿整齐得像麻将牌。

潜潜的思绪一下子就跑了。她下意识地去看李昂。李昂也有这样整齐洁白的牙齿。健康美观的牙齿需要从小护理,定期看牙科矫正。牙齿最能反应一个人的生活层次。潜潜就这样恍惚着,当听到杰妮带笑的声音在催促她“快吃呀,别客气”的时候,她已经在想:要赶紧买一管亮白效果好的牙膏,一天刷三次。

潜潜不好意思上桌吃东西,她和庄阿姨一样,端着蛋糕盘子站在厨房里吃。真是好吃啊,她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蛋糕。这一刻,她也打心底里觉得,就凭这蛋糕,将来娶了杰妮的人是有福气的。

杰妮张罗这个吃,那个吃,忙进忙出,自己却只吃了一口就再也不碰了。她说她减肥。沈清华说她再减风都吹得走了。清华又说:“不过别说,很多衣服还真是得瘦成杰妮这样才穿得好看,咱们杰妮就是模特身材、天生的衣服架子。”

潜潜听到这里,吃蛋糕的勺子停在半空,不知该不该继续吃下去。

晚些时候,潜潜扶老太太上楼,伺候她休息。老太太吃完卤鸡爪后,在卫生间待了很久。潜潜知道,老太太在洗她的假牙。老太太再怎么支使潜潜,洗假牙这种事从来不交给潜潜做。老太太要尊严。

老太太从卫生间出来时,精疲力尽的样子,打个饱嗝,都是卤鸡爪的味儿。她轻轻挥了挥布满老年斑的手,像是要驱散那味儿,又喃喃叹道:“唉,人老了,生活就经常不愉快了。唉,怎么一眨眼就这么老了呢?”

潜潜不作声,替她铺好床,放好拖鞋。

“唉,想当年,我也像你现在这般模样,再小的时候,还像我们小依达那样粉妆玉琢的呢。唉,人呐,这一辈子啊,一眨眼呐……”

老太太躺下后,潜潜替她掩上门,退出去,而后却失神般地在门外呆立了好几秒。老太太的话敲打着她的心。这么老的老人家也是从粉粉嫩嫩的小婴儿变来的。人生就是一眨眼。时光匆匆,青春转瞬即逝。她眼下这般如花似玉,也不过转眼云烟。将来要何去何从?如何抓住短暂的机遇让自己的人生稍有些起色?

潜潜恍恍惚惚地下楼去了,一整个厨房等着她收拾。别人的花样年华在读书、谈恋爱、挣前途,可是她,只能做小保姆。

她看着盘子里的蛋糕残渣,忽然觉得好自卑好自卑。人家杰妮的主要身份是大学生、资深影人、高级白领,偶尔下个厨都比她在行。相比之下,她的人生没有一样事情拿得出手。

但很快,她又乐观起来。她想到:其实学问也不见得有多大用。

会烤草莓芝士蛋糕,比会解三角函数有用。能把鸡爪卤得好吃,比考上北大清华有用。这样想着,她又觉得人生有了希望。她虽不是读书的材料,但学烤蛋糕和卤鸡爪,还是学得会的。

第二天一早,天刚亮,潜潜就到厨房开始准备早餐。

烤蛋糕和卤鸡翅比读书有用的想法激励着她,加之她原本就在厨房找到过成功的感觉,煎得一手举世无双的荷包蛋,她觉得自己只要继续下功夫,有朝一日便会成为人人离不开的美厨娘。

直到李昂走进厨房的时候,潜潜才忽然意识到,自己这么喜欢待在厨房干活,或许也是潜意识在引导她:这里是最容易碰上李昂,并且是李昂最有可能会停下来和她说几句话的地方。

“起这么早啊。”潜潜招呼,尽量显得落落大方。

“你不是更早?”李昂微笑着,去开冰箱。

潜潜知道他会去拿牛奶,连忙将一只洗净烘干的玻璃杯递给他。他接过来,看了她一眼,笑道:“谢谢。”

“不客气,还要点什么?开早饭还得有一会儿呢。”

“不用了,喝点奶就好了。”

“空腹喝牛奶容易不舒服哦,吃两块曲奇吧,太太前天给你奶奶买的,说是英国进口的,可好吃了。”潜潜说着已麻利地从罐子里取了两块曲奇,搁到一只小巧玲珑的白色瓷碟子上,端到李昂面前,“其实我也没尝过,是你奶奶说可好吃了。”

“那你也尝尝?”李昂把碟子推过去一点。

“我……不尝了,我早晨爱吃稀饭。”

此刻潜潜背光站着,她侧后方朝东的窗户里照进了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她梳着一支略微松散的马尾辫,额头和耳边的几缕碎发使她有了一个毛茸茸、暖融融的剪影,好似整个人都变小了,成了个十四岁的少女。李昂愣了一瞬。

“别愣着,快吃吧。”潜潜把碟子又推过去一点。她没意识到自己在微笑,没意识到自己抬起一只手在捻动着发梢,在微微侧过脸,低下头,做出一副很女性化的动作与姿态。她脑袋里并没有“暗送秋波”这种词儿,可她对于自身的无意识的操纵,已把她瞬间打造成了另一个人,一个在李昂眼里忽然变得很有看头的女孩。

“你钢琴弹得真好。”潜潜忽然说道。

“哦。”李昂笑了笑,“小时候被我父母逼着练的。”

潜潜没接话。她忽然就想到了自己小时候,她的父母不教她干别的,就让她带弟弟,让她给弟弟洗澡、洗衣服,洗尿布。弟弟吃饭她洗碗,弟弟玩耍她跟在后头收拾屋子。她父母就是把她当小保姆培养的,难怪现在当小保姆当得这么顺手。

潜潜回过神来,听到李昂在问:“你呢,有学过什么乐器吗?”

潜潜脸红了红,说:“没有。”顿了顿又补充一句,“没那天赋。”

李昂微笑道:“其实,大部分人都不需要什么天赋。”

“因为大部分人的努力程度之低,根本没到需要用天赋的时候。”

潜潜听明白了,脸更红了。李昂厉害,一句话就戳人心窝子。

的确,她根本没努力过,没试过学点什么,当然也没条件学点什么,上来就拿没天赋当借口。自己说话不老实,也不怪人戳心窝子。

李昂却好像不是在嘲讽她,只管自己说下去:“就像我,弹琴根本不算努力,小时候每天一小时,现在每天一小时都做不到,这辈子是当不成钢琴家了,不过有个爱好自娱自乐罢了。”

自娱自乐也需一技之长啊。潜潜没作声,默默点了点头。

一个冷场,潜潜转换了话题,小心翼翼地问道:“那……你小时候……除了练钢琴,还玩些什么?”

其实她太知道他小时候玩些什么了。给书房擦灰的时候,她看过相框里他小时候的照片。幼儿李昂跟着大人去国外旅游,在海滩上玩沙子,在林子里骑大象,在迪士尼乐园跟米老鼠合影。一张照片里,他身边有些皮肤黝黑的人,远处背景里有一座华美的白色建筑,像天堂里的宫殿。潜潜要到很多年以后才知道,那是印度的泰姬陵。书柜里,存了几百册的少儿月刊、科学画报、经典童话、中外名著,小学生李昂肯定是个书虫。她还看到楼上的玻璃橱窗里放着手工制作的飞机和轮船模型,少年李昂必定爱过一阵航模。还有一张照片,他捧着个奖杯,站在领奖台上,背景画面不全,只看得到“……青少年网球赛”几个字。他还会打网球?还拿过网球比赛的冠军?他从小过着那样多姿多彩的生活,那样的富足、优越、海阔天空,而所有的这一切最终都会被时光雕刻在他的气质里。

潜潜那时就恍惚了。在这个房子里待了好几个月,她或许比桑杰妮和团支书都更了解李昂,可她却是和他没有任何关系,并且将来也不可能有任何关系的人。他离她那么近,可是又那么远。

李昂似乎正在说着什么,在回答她的问题,在说他小时候还玩些什么和什么,但所有的话都擦着她的耳边过去,一句也没进入她的意识。她被自己的遐思弄得心里一阵苦、一阵酸。

其实她那样问,并不在乎听到什么具体的回答,她只是想把话题继续下去,想听他说话,想跟他多聊一会儿,再多聊一会儿。也许聊着聊着,就会有不一样的东西滋生。

但她心底里知道,不会的,什么都不会滋生。

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她也十八岁,可她没读过几本书,没碰过航模,没摸过网球拍,没出过国,也没坐过飞机。这算什么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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