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两栖舰队(1 / 1)

极限营救 闪烁 2657 字 2个月前

在对付无人机的战术上,各国都在研究与探索,而且发展到现在形成了两个泾渭分明的流派。这就是,在野战防空方面,受到作战环境与保障条件限制,主要依靠小口径速射炮与轻型防空导弹。

最有代表性的,就是中国军队的“625”弹炮合一野战防空系统,六管二十五毫米加特林机关炮与四联装轻型防空导弹,能够有效打击五千米范围内的空中目标,还拥有很高的性价比。在对付小型无人机的时候,使用预编程空爆炮弹,通常一个短点射的二十发炮弹就能摧毁目标,单次开火的费用仅数万元。即便是轻型防空导弹,单价也就十多万,完全经受得起大规模消耗。关键是,这套系统能安装到轮式平台上,也能用在履带平台上,从而具备伴随野战部队的机动能力。

另外一派是以要地防空为主,对机动性能没有太高要求。因为作战环境更宽松,保障条件更充分,所以选择以高能激光器为主的能量武器。事实上,这同样是海军选择的对付小型无人机的技术路线。

虽然几乎所有的战舰都搭载了速射炮,比如说美国的“密集阵”系统,但是海军的速射炮是用来对付反舰导弹,在性能上有很大的局限性,作战效费比也很感人。像“密集阵”系统就只配备穿甲弹,通过直接命中的方式摧毁反舰导弹,而穿甲弹高昂的价格意味着不适合用来对付廉价的小型无人机。即便部分速射炮配备了高爆弹,也不等于说能够有效的拦截小型无人机。拿中国海军的1130系统来说,即便不考虑炮弹,只是一次短点射对炮管造成的磨损就价值数万元。很明显,任何一名舰长都不愿意用保命的速射炮去对付那些慢悠悠的小型无人机。更何况,拦截反舰导弹与对付小型无人机存在着巨大差别,在很大的程度上根本没办法整合到一起。

换句话说,海军需要一种专门的系统来对付小型无人机。

不管从哪个角度看,激光武器都是最佳的选择。

美国海军最先发现这个问题,也最先着手研制高能激光武器。只不过,美国海军选错了方向。严格说,也不是美国海军的错。在美国海军着手研制高能激光武器那个年代,海军主要面对的还是反舰导弹,尤其是冷战时代的重型超音速反舰导弹,无人机不但没有得到普及推广,具体的战术应用也在摸索当中。更何况,当时是以大型无人机为主,主要用来执行侦查与监视任务。也正是如此,美国海军研制高能激光武器的目的,其实是取代“密集阵”这类速射炮,加强战舰的末段反导能力。为了击落重型超音速反舰导弹,肯定要有足够的照射功率,研制难度自然大得多。也就是存在太多在短时间内无法解决的技术障碍,美国海军的高能激光武器系统拖延了几十年,别说在二十一世纪初服役,即便到了三十年之后,也没

有达到服役状态。

说得形象一点,美国海军在高能激光武器领域是“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

第一个把激光武器投入实战,而且取得确切战果的,其实是沙特军队,只不过使用的是从中国进口的,绰号“寂静猎手”的LW—30车载式激光武器系统,而且对付的就是敌方的小型无人机。在此后的几年内,沙特军队使用LW—30多次成功拦截由胡赛武装发射的,对炼油设施发动袭击的小型无人机,取得非常瞩目的战果。事实上,也就是在LW—30大批量的投入实战使用之后,沙特军队才具备对抗小型无人机的能力,或者说保护本国重要基础设施免遭小型无人机袭击的能力。同样是通过“寂静猎手”与“彩虹4”、“翼龙2”这些高科技武器装备,沙特当局对中国的军事技术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也才加大了跟中国在军事与安全领域的合作。

当然,实战早已经证明,激光武器是对付小型无人机的不二选择。

反面例证,就是乌克兰战争。

虽然受战场环境与交战方式限制,双方都没办法像沙特军队那样,以相对固定的方式来部署高能激光武器,但是在缺少高能激光武器的情况下,交战双方都没法有效应付对方使用小型无人机发起的空中打击。尤其是面对蜂拥而至的机群时,匮乏的防空手段,让交战双方都蒙受了巨大损失。在很大的程度上,小型无人机的大规模使用,由此造成的巨大损失还加快了战争进程。

其实,沙特军队使用LW—30对付小型无人机的成功经验,启发了美国海军。

正是如此,美国海军降低了对激光武器的性能指标,而且改变了战术用途,不再要求用来拦截重型超音速反舰导弹,而是以对付低空目标为主。事实上,伴随着反舰弹道导弹与高超音速反舰导弹的出现,反导拦截的门槛水涨船高,继续坚持用激光武器拦截导弹,等于给自己添堵。

“伯克III”型驱逐舰由此成为第一种搭载激光武器的美国战舰。

美国海军没有为已经服役的战舰安装激光武器,主要是受到供电系统限制,即在此之前建造的战舰的供电系统都没有足够的负荷冗余,无法让激光武器与其他的电子设备,尤其是雷达同时运行。“伯克III”型在设计的时候就为SPY—6提高了供电能力,不但采用了功率更大的发电机,还提高了电网的容量。更重要的是,在设计阶段计划采用的X波段照射雷达没能按时完成,因此“伯克III”型有足够的供电冗余用来驱动高能激光武器,不会让供电系统超载运行。

“伯克III”型搭载的,其实就是一套三十三千瓦激光武器。

按美国海军公布的数据,这套激光器对付军用无人机的交战距离不低于十公里,而对付民用无人机能达到二十公里,并且具备拦截反舰导弹的能

力。只不过,肯定是飞行速度较慢的亚音速反舰导弹。

显然,对于准备登陆索科特拉岛的“黑眼罩”军团来说,需要提防的,其实就是各种小型无人机。

以戈武他们的能力,哪怕没法搞到大型军用无人机,也肯定能够通过正规渠道买到性能不俗的民用无人机,然后进行简单的改造,就能够用来执行打击任务。事实上,民用无人机装上几十千克高能炸药,就成了能飞行的遥控炸弹。结合高性能的传感器,非常适合用来对付没有防空能力的地面目标。即便用来打击高速航行的海面舰船,难度也不大,最多只需要提高无人机的飞行速度。

这个时候,有一艘搭载高能激光武器的驱逐舰,那就截然不同了。

在理论上,那艘“伯克III”能以每五秒钟一架的速度,摧毁小型无人机,而且到用光燃油为止。

如此强悍的战斗力,超过了任何一支雇佣军的打击能力。

此外,驱逐舰拥有的不止是高能激光武器,还有非常强大的对地打击能力。即便不考虑装填在垂直发射系统里面的巡航导弹,毕竟巡航导弹太昂贵,威力也太大,用来对付雇佣军就是浪费。只是舰首的那门MK—45型舰炮,就能够以每分钟十发的速度向四十公里范围内的地面目标投射跑打,在几分钟内帮助登陆部队扫清障碍。如果美国海军够大方,还可以使用精确制导炮弹打击内陆目标。事实上,只要搭载的弹药够多,只是那一门舰炮就能够摧毁岛上的所有防御工事。

不管怎样,那都是火力强大的驱逐舰。

保持三十节的航行速度,那艘“伯克III”能在三个小时之后到达古拜港外面,或者在两个小时之后用舰炮轰击古拜港。或许在运载“黑眼罩”军团的登陆舰艇到达之前,戈武他们就被击溃了。

当然,前提是戈武他们毫无准备,而且在遭到袭击之后坐以待毙。

在那艘“伯克III”型驱逐舰的后面还有几艘大型战舰,因为反射的信号更加强烈,所以在“伯克III”出现之前,就已经被“翼龙2”发现。只不过,受距离影响,没有立即查明这些战舰的型号。也许是登陆舰艇,也可能是补给舰,毕竟这两类舰艇的尺寸都不小,反射的信号非常强烈,也具有高度的相似性。更何况,“翼龙2”的对海搜索雷达没有合成孔径成像的功能,只能根据反射的信号强度来判断目标的性质。只有离得足够近,才能够做出推测。

那些舰船的航行速度也不慢,差不多有二十节。

也就过了一个小时,在距离缩短到不足两百公里的时候,陈伊万根据“翼龙2”获得的雷达信号,认定打头的是一艘“美国”级或者“黄蜂”级两栖攻击舰。主要是,两栖攻击舰有一个很大的飞行甲板,会朝一个方向反射电磁波,跟航母比较类似,与其他的大型战舰有很大区别。更重要的是

,在过去几个月里,陈伊万利用沙特的“翼龙2”收集了很多美军战舰的雷达信号。只要信号足够的强烈,那么跟已经掌握的信号做对比,就能够大致推测出战舰的型号。

没错,那肯定是一艘两栖攻击舰。

关键就是,在美国舰队里面,也确实有一艘两栖攻击舰。

战争初期,美国海军最多的时候在阿拉伯海部署了六艘超级航母,组成了两个三航母战斗群,并且轮流上阵轰炸伊朗的军事目标。只不过,这种高强度的战斗状态也就持续了不到一周,就随着“福特”号的电磁弹射器出故障,减少到五艘。在接下来的一个月内,参战的航母逐次递减到了三艘。只可惜,即便是保持三艘航母参战,美国海军也叫苦不迭。原因很简单,新锐的“福特”级就只有两艘形成了战斗力,而且“福特”号在开战之后不久返回本土维修电磁弹射器,其余的都是“尼米兹”级。虽然“尼米兹”号在几年之前退役,但是另外几艘的状态都不太好,尤其是“艾森豪威尔”号,已经是超期服役,“卡尔·文森”号也即将达到五十年的设计寿命。哪怕是最后建造的“布什”号,也是在2006年下水,舰龄超过二十年。更别说,“里根”号发生过反应堆泄露事故,此后一直处于半退役状态,再也没有执行过战斗部署任务。换句话来说,美国海军在名义上拥有十一艘超级航母,可是实际能够部署的只有九艘。按照航母的维护保障周期,即便在理想情况下都只能让三分之一的航母保持战斗状态。受到前期高强度部署影响,在接下来的很长一段时间之内,美国海军能部署的航母都不会超过三艘。

正是如此,在经过了前期三个月的高强度战斗之后,美国海军调整了部署方式,把派往战场的航母减少到两艘,让第三艘留在迪戈加西亚待命,只有在战况恶化,或者遇到其他的紧急情况,才派往前线。关键是,靠前部署的两艘航母也是轮番执行战斗任务,以此来延长战斗部署时间。

可问题是,如果遇到了突**况,一艘航母肯定不够用。比如说,伊朗境内出现了大规模的兵力调动,而且时间非常的紧迫,得立即投入大量兵力发起空中打击,一支舰载航空兵联队肯定不够。在这个时候,要是另外一艘航母在后方进行补给,以及空军也没办法立即出动轰炸机,那问题就严重了。更何况,执行战斗巡逻任务的航母,也未必能够保证搭载的舰载战斗机全都处于理想状态。就实际情况来说,长期处于部署状态的舰载航空兵部队能保证三分之二的舰载战斗机处于可用状态,就很不错了。战争持续几个月,美国海军的舰载航空兵部队大多达不到这个水准。

这个时候,“闪电航母”就非常的重要了。

所谓的“闪电航母”也就是搭载F—35B的两栖攻击舰,这个称呼的来

源,其实是F—35战斗机绰号“闪电II”。虽然就具体的战斗力来说,不管是F—35B战斗机,还是两栖攻击舰本身都差了点味道,但是一艘能搭载几十架F—35B的两栖攻击舰,在任何状态下都是一支不可小觑的打击力量。严格说,“闪电航母”的战斗力只比超级航母差一点,远远超过其他国家的航母。甚至可以说,“闪电航母”搭载的几十架F—35B的战斗力,还超过了绝大部分国家的空军。

更加重要的是,在这场战争当中,美军就没考虑过攻打伊朗本土,更别说是通过两栖登陆的方式发起地面进攻。这就等于说,美国海军装备的十艘两栖攻击舰都成了摆设,没有从事本质工作的机会。只不过,这也意味着,抽调两栖攻击舰扮演“闪电航母”,也不会产生负面影响。

正是如此,在战争进入到下半场,美国海军开始向前线部署“闪电航母”。

按照通常情况,“闪电航母”都是跟随航母战斗群活动,而且部署位置更靠后,主要出动F—35B执行防空巡逻任务。主要是,F—35B的作战半径比F—35C短得多,还没办法携带大尺寸弹药。更重要的是,两栖攻击舰的战斗力本身就比不上超级航母,没有靠前部署执行打击任务的能力。

当然,有“闪电航母”提供防空掩护,超级航母的作战负担大为减轻,也就能够获得更长的部署周期。

其实,也就是在“闪电航母”加入后,美国海军的超级航母才减少了载机数量,优化了舰载航空兵的配置,提高了作战效率。要不然,只是舰队防空就至少需要额外搭载两个中队的F—35C。

可问题是,“闪电航母”本质上依然是两栖攻击舰,撤掉部分F—35B,就能搭载足够多的突击运输直升机。如果是“黄蜂”级与“美国”级的后期型号,还能在坞舱内装载几艘气垫登陆艇或者更多的机械登陆艇。像“黄蜂”级两栖攻击舰,能够搭载接近两千名陆战队的官兵,一次性把一个加强营的主战装备送上岸。要是还有几艘船务登陆舰,一次就能投送一个陆战旅。

至于作战部队,很有可能是跟随补给舰队到达,在美国舰队进行补给作业的时候转移到登陆舰上。

果真如此,麻烦就大了。

别说戈武他们,放眼全世界,能在海滩上顶住一个美军陆战旅的国家,恐怕两只手的指头就能数过来。更何况,还有一艘“伯克III”打前战,因此就算用沙特的“翼龙2”发起攻击,也未必能够击退登陆舰队。更有可能出现的情况,是在戈武他们动手后,美军战舰开始炮击索科特拉岛。

就这么完蛋了?

显然不是,也没有那么容易。

虽然戈武领导的“共同使命”是一支私人武装力量,但是现在有新的头衔,也就有了进行正当防卫的权利。

既然避无可避,就只能奋起战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