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厚颜无耻(一)(1 / 1)

极限营救 闪烁 2635 字 2个月前

下议院内,气氛不但变得非常的紧张,还十分诡异。

宫务大臣在跟议长简单商量几句之后,先是把首相斯特劳斯叫了过去,随后又把在野党领袖伯恩斯坦,以及工党**皮尔斯叫了过去。伯恩斯坦是自社党的**,而自社党与工党占了在野党议席的八成。算上首相与议长,这四个人基本能够代表整个下议院,以及下议院最主要的两大阵营。

显然,任何重大的事情,如果他们四个没办法达成一致,就肯定会出问题。

四个人站在宫务大臣的面前,一直在小声讨论。虽然都很有绅士风度,说话的时候都压低了嗓门,但是会场里面早已经鸦雀无声,离得近的议员偶尔能听到几句,从而猜到四人讨论的事情。

其实,根本就不需要猜。

宫务大臣来下议院,还直接找到议长,明摆着是来替国王行使宪法赋予的权力。按照相关的规定,在宣布解散议会之前,肯定需要跟议长,以及主要党派的领袖通气,并且安排好善后工作。

相对而言,善后工作都是标准化操作,不存在分歧。这就是,内阁政府会与下议院一同解散,也就得组建看守内阁。按不成文的规矩,如果是由外界因素导致下议院解散,首相就会留下来领导看守内阁,直到在大选结束之后诞生新的内阁政府。如果由首相辞职,或者内阁总辞职导致提前举行大选,首相就需要避嫌,由某个德高望重,拥有实权的大臣出面足见看守内阁。按传统,要么是外交大臣,要么是国防大臣,也有可能是财政大臣,只不过肯定不是首相。

当然,这个问题不值得争论。

斯特劳斯肯定得搬出唐宁街十号,而且不管由外交大臣出面,还是让国防大臣担纲,看守内阁都在保守党手上。虽然看守内阁的权限受到严格限制,比如说无法出台行政法令,但是只要下议院通过战争议案,那么看守内阁就能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推动落实已经生效的法案。

在理论上,最快都要等大选结束,新的内阁政府诞生后,才能够以行政命令的方式结束军事行动。

显然,问题也就在这里。

需要多久才能够选出新的下议院?

然后又要多久,才能够成立内阁?

在新内阁诞生之后,就一定能够立即结束军事行动?

没人能回答这三个问题。

按照规定,在下议院解散后,在选举委员会的运作之下,将在一个月之内举行大选。等到新的下议院诞生之后,再按照相关程序由多数党,或者拥有过半议席的党派联盟组建内阁政府。选举委员会是一个独立运作的机构,在名义上由看守内阁领导,实际是由王室安排的官员负责,而且直接向王室负责。只不过,也只是如此。选举委员会在本质上,依然是下议院的机构,成员都是来自下议院,由各个政党往届议员组成,而且跟选举有关的

所有安排都要无条件的通过媒体向选民公开,以此保证选举的公正公平,杜绝选举出现舞弊或者被政治团体操控。

选举本身不是问题,在和平时期根本就不可能发生意外。

关键,其实是选举之后组建内阁。

如果一个政党赢得了超过半数的议席,也就是由一个政党来单独组建内阁,那就没什么好担心的。就算政党内部有矛盾,也肯定能在大选期间得到解决,再差都能通过内部磋商来化解分歧。

可问题是,一个政党赢得超过半数的议席,实在是太罕见了。

在大部分时候,没有任何一个政党赢得超过半数的议席,也就只能有得票最多,或者是第二多的政党出面,通过争取其他政党的当时组建联合政府。重点就在于,需要为超过半数的议席做出多大的让步。

显然,这就是关键所在。

通常而言,在大选结束之前,几个主要政党就能够拿到选举结果,或者根据私下做的统计对选举结果有一个较为明确的判断。只要发现无法获得超过半数的议席,这些主要政党就会积极的展开活动。按照正常的情况,都是由获得议席最多的政党根据欠缺的票数,用让出次要部门行政长官,以及在具体政策上做出适当的让步,邀请一个或者两个政治立场相近的小党联合组阁。事实上,在过去几十年里,除了极为个别的几年之外,不管是长期霸占内阁政府的保守党,还是偶尔能打赢翻身仗的工党,都需要联合其他的小政党,大部分时候都是联合内阁。

其实,这也是绿党等小政党能生存下来的关键所在。在很多时候,大政党欠缺的也就是小党派手里的几个议席。

当然,针对联合组阁的方式方法,英国早就有相关的法律与法规。

在没有任何一个政党赢得下议院超过半数议席的情况下,将由获得议席最多的政党,也就是下议院第一大党首先出面邀请其他的政党组建联合内阁。如果第一大政党组阁失败,就由第二大政党出面组建联合内阁。虽然按法律,还可以由第三大政党,甚至第四大政党出来担纲,但是就实际情况而言,除了第一大政党与第二大政党之外,其他的政党都无法通过联合的方式获得足够多的议席。只不过,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不管是哪个政党,都只有一周时间组建联合政府。具体点,在大选结束,下议院重新成立之后,第一大政党只有七天的时间来说服其他政党组建联合政府,并且在七天之内向下议院递交组阁方案。因为通过联合其他政党获得超过半数的议席,所以内阁成员名单肯定能获得通过,在下议院进行表决就只是走个过场。如果第一大政党没有能够在七天之内获得足够的议席,并且提交能够在下议院获得通过的组阁方案,那就轮到第二大政党出面。同样是七天,要是超过了期限,而

且第三大政党依然有办法获得足够的议席,即第一大政党与第二大政党的议席总共不到一半,那就进行第三次尝试。很明显,就算只有第一大政党与第二大政党有组建联合政府的能力,这一轮折腾下来也需要半个月。关键是,按照相关的法律,在第一大政党组建联合政府的努力失败之后,第二大政党有权要求获得半个月缓冲期。也正是如此,如果轮到第二大政党组阁,那么算上大选的时间,最多能够达到两个月。

要命的是,这不是结束。

关键就是,第二大政党成功组建联合政府的案例是少之又少,而且第一大政党组阁失败的案例也不是没有。

这意味着,第一大政党与第二大政党都有可能组阁失败。

出现这种情况,那就麻烦了。

如果是在特殊时期,比如说国家受到军事入侵威胁,或者说有爆发动**的可能,就会由国。家,元。首,也就是国王出面,让第一大政党组建少数派内阁,并且授予一定的特权,确保能率领国家渡过难关。只不过,这样的情况几乎就没有出现过,毕竟在国家有难的时候通常都不会举行大选。在和平时期,通常有前后两种应对方式。首先是由第一大政党与第二大政党进行协商,通过相互妥协的方式,组建一个囊括大部分议席的多数派政府。只可惜,这种情况几乎不可能出现,毕竟两大政党通常都不会选择妥协,要不然早就更其他的小政党组建联合政府了。到最后,就是唯一的选择。大选的结果作废,把看守内阁延长一个周期,举行第二次大选,或者说补充选举。

在理论上,这一番折腾下来,至少需要五个月。

关键,也就是这几个月。

站在斯特劳斯的位置上,提前举行大选也不是不能接受,或者说这个选项早就摆在他的面前。

道理也很简单,看守内阁在大选期间有权推行与落实已经生效的法案。

说得直接一点,看守内阁没有出台行政法令的权力,其存在的唯一价值就是让政府机构正常运行,而保证行政合法性的就是已有法律。只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看守内阁就能够随意操作。只不过,落到具体问题上,其实也就是执行已有的法案与法规,确保过渡时期的政权稳定。

这意味着,在战争提案生效之后,即便是组建看守内阁,也能够在法案规定的范围之内发起军事行动。

更加重要的是,看守内阁其实就是现在的内阁,也就是保守党的内阁。

哪怕斯特劳斯要搬出唐宁街十号,也肯定是由外交大臣,或者国防大臣组建与率领看守内阁,而这两名大臣都是保守党的人。也正是如此,就算是提前举行大选,看守内阁依然会发起军事行动。

至于由大选耽搁几个月,未必是坏事。

再退一步,等到几个月之后,就算保守党在大选中一败涂地,由工党或自

社党出面组建联合内阁,也无力回天。可以说,没有任何一个政府能迅速结束已经持续了几个月,还一直在升级扩大的战争。

从这个角度看,不管是工党,还是自社党,都未必愿意出面组阁。在这个时候出来组建联合政府,其实就是收拾烂摊子,给保守党擦屁股。说的再难听一点,做好了,没人会认为这是新政府的功劳,毕竟制造战争的也是伦敦当局。可是反过来,如果没做好,所有人都会认为新政府很无能。

那些精明的政客肯定不会做这种吃苦不讨好的事情。

至于单个政党赢得大选,也就是获得单独组阁所需要的多数议席,在目前看来根本就不可能。关键是,工党一直在走下坡路,就算自社党趁机发展壮大,超越工党成为下议院的第二大政党,两个政党拥有的议席都没超过半数。相对的,保守党再是拉胯,也拥有一个庞大的基本盘,而且那些小政党都有自己的基本盘,工党与自社党能够争取的,其实是游离在各个政党间的无党派议员,以及党派内的少数派议员。问题是,就算把能够争取到的议员全都算上,工党与自社党也无法获得组阁所需要的议席,而且保守党依然有足够的把握维持下议院第一大政党身份。到这个时候,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仍然是由保守党出面组阁,只不过需要拉拢更多的小政党。如果有需要,甚至需要跟工党,或者是自社党组建一个拥有超过三分之二议席的强势政府。只不过,保守党必须为此做出巨大让步,保不准还需要在核心利益方面做出妥协。

或许,这才是工党与自社党想达到的目的。

在知道无法扳倒保守党,而且在离开了保守党之后,没能力组建联合政府的情况下,工党与自社党所能争取的,就是逼迫保守党让步妥协,进而获得进入联合政府的机会,获取几个主要的部长职位。比如说,工党肯定会要求保守党让出财政大臣的位置,确保能够更有效的掌握预算与开支。自社党的话,则会盯上外交大臣的位置,在国际舞台上获得更多崭露头角的机会。

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战争议案获得通过。

争论,也就在这里。

按照议长与斯特劳斯的意思,在宫务大臣到来之前,针对战争议案的投票已经完成,获得议长公布了计票结果,议案已经获得了通过,上升成为了法案,因此就算解散下议院,法案也要得到执行与落实。只不过,工党与自社党的**却不这么认为,理由是议案上升成为法案,不但需要在表决当中获得支持,还需要议长签字,再送交国王,盖上象征国家权力的印玺。现在的情况就是,议长还没有在议案上签字,而且就算签上了名字,也肯定无法完成最后一步。

可问题是,大家都知道,盖上国王的印玺其实只有象征意味,而且这个仪式

本身并没有法律效力。更何况,在历史上也有过例外。如果遇到了特殊情况,下议院可以直接让通过的议案生效,在事后送去加盖印玺。现在的情况,也就是“格拉斯哥”号护卫舰遭到袭击,还出现人员伤亡,完全符合“特殊情况”的标准。按照斯特劳斯的意思,也就应该按特殊情况处理。只不过,工党与自社党的**并不认同保守党的观点,还坚持认为,界定国家是否遇到特殊情况的依据是有没有进入战争状态,或者本土有没有遭到袭击,现在这两种情况都没出现,自然不能算特殊。如果因为一艘战舰在海外遭到袭击就让国家进入紧急状态,那么英国在战后至少发动参与了几十场战争。更何况,“格拉斯哥”号遇袭事件还在调查,真相还没查清楚。到底是不是伊朗军队所为,以及伊朗军队为什么朝“格拉斯哥”号开火,依然存在很大的疑问。也正是如此,工党与自社党的**坚持按照正常事态处理,等大选之后再决定要不要落实议案。

显然,斯特劳斯与议长肯定不会答应。

虽然矛盾重重,严重到根本就没办法调和,但是双方都非常克制,没有让情绪失控,毕竟有几百双眼睛在看着。只不过,礼貌也只是表面上的,在关系根本利益的问题上,双方都不会让步。

由此导致的结果是,就算由宫务大臣出面斡旋,也没有多大意义。

“这么说,你们双方都不愿意做出退让了?”宫务大臣已经失去耐心,或者说就没有指望能协商出一个结果来。在扫了四人一眼,确认四人都态度坚决之后,宫务大臣重重的叹了口气,说道:“既然已经无法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那就只能采用最直接的办法了。只不过,我相信,不管是你们,还是这里的其他议员,都希望,也有权在进行下一次投票表决之前,见到当事人。”

斯特劳斯微微一愣,明显没搞明白宫务大臣的意思。

不过,在注意到工党与自社党领袖的表情变化之后,斯特劳斯立即意识到,这绝对不是什么好事。

在礼貌性的征询了议长的意见后,宫务大臣回过头,朝守在大门口的卫兵点头示意。

卫兵都是来自皇家卫队,宣誓效忠于王室,也是向王室负责。只不过,在平常没人会在乎向谁效忠的问题。

在宫务大臣示意后,卫兵打开了大门。

首先进来的是一名卫兵,后面跟着两个人。最后面那个也是一名卫兵,而走在中间的明显是一名女性。

宫务大臣带一个女人来下议院干什么?

认出那个女人之后,斯特劳斯顿时就明白过来。

这个时候,会场里面也热闹起来。因为认识那个女人的不止斯特劳斯,而是几乎所有的议员。到不是她有多么出名,而是在几个小时之前,下议院就收到了调查报告,其中有她的资料,里面包括了免冠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