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在汉末击破“黄巾军”后,把流民安置起来,大力推行民屯制、军屯制,以此富国强民,颇有成效。他的这两大举措被曹丕、曹叡等一直贯彻了下来,成为魏国的国策。
关于曹魏民屯制的渊源由来,《晋书·食货志》里写得非常清楚。
汉自董卓之乱,百姓流离,谷石至五十余万,人多相食。魏武既破黄巾,欲经略四方,而苦军食不足,羽林监颍川枣祗建置屯田议。魏武乃令曰:“夫定国之术在于强兵足食,秦人以急农兼天下,孝武以屯田定西域,此先世之良式也。”于是以任峻为典农中郎将,募百姓屯田许下,得谷百万斛。郡国列置田官,数年之中,所在积粟,仓廪皆满。
关于曹魏军屯制的渊源由来,《晋书·宣帝纪》中记载分明。
(司马懿)迁为军司马,言于魏武(指曹操)曰:“昔箕子陈谋,以食为首。今天下不耕者盖二十余万,非经国远筹也。虽戎甲未卷,自宜且耕且守。”魏武纳之,于是务农积谷,国用丰赡。
实质上,民屯、军屯都是曹魏政权对所屯之民、所屯之军的一种超负荷之剥削。他们在政治身份上比编户自耕农更为低贱,在赋税负担上比编户自耕农更为沉重;他们只是客居在官田上的佃户,所以又被称为“屯田客”。民屯的具体情况是:每五十人为一屯,屯置司马之官以监管之,其上则置典农都尉、典农校尉、典农中郎将等专职将官,实行军事化管理制度;其租田收成与官府按比例分成,借用官牛耕地者年终收成为“官取六分而民留四分”,使用私牛耕地者年终收成为官民对分。屯田客是强制性被束缚在所屯之田上的,不能随便迁移。军屯的具体情况则是:以州郡所属的士兵屯田耕作,每六十人为一营,战时则上阵,闲时则劳作,所获收成全部交给军库。
在曹魏的早期和中期,民屯制、军屯制仍具有一定的生命力,对国家政权的巩固也贡献颇大。魏国东征西战而无乏粮之忧,皆赖于此。到了曹魏后期,朝廷法纪荒弛、贪腐渐炽,民屯制和军屯制都已发生了“异化”:屯田客和屯田兵身上的负担愈来愈重,屯田客收成分配比例竟达“官八民二”,而屯田兵所上缴的收成则大多被将官们中饱私囊。不少地方的屯田客、屯田兵甚至忍无可忍,揭竿而起以为反抗。
同时,随着司马氏集团对外扩张的进度越来越顺利,以司马昭为首的明智之士觉得无须再依靠过度压榨屯田客们及屯田兵们来达到富国强军的目的。他们对民屯制、军屯制均做出了适当的修正。例如司马氏的亲信裴潜在典农中郎将任上“奏通贡举,比之郡国,由是农官进仕路泰”。司马师、司马昭也尽量采取措施减轻屯田客、屯田兵的负担以示宽宏之政。
对司马氏的这些作为,东吴名相张悌曾经作了精辟的评价:
曹操虽功盖中夏,威震四海,崇诈杖术,征伐无已,民畏其威,而不怀其德也。(曹)丕、(曹)叡承之,系以惨虐,内兴宫室,外惧雄豪,东西驰驱,无岁获安,彼之失民,为日久矣。司马懿父子,自握其柄,累有大功,除其烦苛而布其平惠,为之谋主而救其疾,民心归之,亦已久矣。(摘自《襄阳耆旧记·张悌传》)
到了吞并了蜀汉后的曹魏咸熙元年(公元264年)之冬,司马氏集团终于祭出“大招”:由司马昭亲自主持,“罢屯田客以均政役,诸典农皆为太守,都尉皆为令长”(摘自《三国志·魏书·三少帝纪》)。数十万家屯田客从此解放为编户自耕农,分官田而为私田,削重赋而为常税,耕种积极性重新高涨起来,这才形成了晋朝初期“天下无事,赋税平均,人咸安其业而乐其事”的盛世局面。
至于军屯制,待到晋武帝司马炎一统六合之后,也被彻底废除。《晋书·山涛传》写道:“吴平之后,帝(指司马炎)诏天下罢军役,示海内大安,州郡悉去兵,大郡置武吏百人,小郡五十人。”那些屯田兵自然也全部转为编户自耕农,得到了较好的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