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的交易市场,早已存在。本文要说的“市场”乃是指“市场经济”。
在我国,图书是一种“怪东西”:它虽作为商品被生产和流通,但是,却被—些人认为不是商品,被另一些人认为是“特殊商品”。总之,图书是要卖钱的,但是,是不是“商品”则是有问题的。
图书的这种“怪”,其源乃来自出版社的“怪”:我国的出版社现在的体制叫做“事业性质,企业管理”,就像传说故事中的蝙蝠既是禽,又是兽一样,出版社也是“左右逢源”:逢到要强调社会效益的时候,就突出“事业性质”;逢到要强调经济效益的时候,又可以抬出“企业管理”来。也难为了我们的出版社的领导,在这种“妾身未分明”的情况下,居然把我国的出版事业弄得如此红火,如此繁荣。
以前,我们有些人误以为“市场”姓“资”,故颇有点谈“市场”色变的味道,进而也讳言“商品”、“利润”之类的东西。改为“企业管理”之后,尽管财政上就是当作工业企业一样收税收利,但工业企业许多能做的政策、办法,在出版社则行不通或不能做,其理由就出在那个“特殊商品”的“特殊”上。因此,带来了不少困难的问题:如选题管理的多重化与高层化,人为划定“出书范围”,产品推销途径和手段的单一化,职工奖惩手段的缺乏,等等。相应的,是许多出版工作者和作者,都缺乏市场意识、竞争意识,缺乏开拓进取精神与拼搏精神,缺乏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勇气与心理、物质准备,等等。
自小平同志南巡讲话之后,其他企业的改革开放都搞得热火朝天,朝着市场经济在转轨变型,而出版似乎仍然“一如既往”或动作较小。不知何时可以将图书推进“市场经济”的潮流中去?
(199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