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设计中的“展示、吸引”法则(1 / 1)

易看清、易读懂当然也有规律可循,但最重要的是,在设计过程中,你应该始终清楚使用那些规则与技巧是“为了什么”“想呈现怎样的效果”。

如果仅仅是希望能够被看到,或许一门心思做出清晰明了的设计就已足够。但如果希望对方沉浸其中,你需要精心考虑如何让阅读过程更具趣味性。

所谓设计,就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整合

保罗·兰德是世界知名的平面设计师,IBM等企业的LOGO均出自他手。他在著作《保罗·兰德的设计课堂》中曾这样说过:“Design is relationship between form and content.”(所谓设计,就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整合。)这也就是说,简洁的设计并不一定是好设计,如果追求清晰明了地呈现内容,可以选择尽可能简洁的设计,但如果希望对方愉快地沉浸在内容之中,那么自由地畅玩设计也未尝不可。保罗·兰德所提出的设计就是对作品进行表与里的关系整合,启发了许许多多设计工作者。

设计为了谁

此外,认知科学家、人因工程权威学者唐纳德·诺曼在著作《设计心理学》中如此写道:“如果日常设计都将美作为第一要义,或许每天都能大饱眼福,却并不会因此过上舒适的生活。如果都将适用性作为第一要义,或许会很便利,视觉上却又不尽如人意了。如果优先降低生产成本、生产难度,产品很可能既欠缺魅力,功能性弱又质量不好。很显然,越是关注某些部分,某些部分就越会成为优点所在。但如果过分优先某一点,而忽视其他,就容易发生问题。”

诺曼先生指出,过于优先某一点而忽视其他部分,容易引发问题。

例如设计传单,即使目的是提高销售额,我们也应该重视内容的易读性。例如设计资料,即使追求的是内容清晰明了,但营造发布资料的公司的形象也同样重要,或是令人信赖,或是先进高端,或是重视传统等,我们需要有意识地将该公司的魅力融入字里行间。展现魅力、吸引注意力,这便是设计的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