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直以为,到现在,还会用钢笔写字的人一定别有情怀。
墨水的香味是水笔远不能及的,钢笔的笔尖不是滑的,落在纸上有沙沙声,很好听,传进耳朵里,总让她觉得很舒服,有种时间悠悠的感觉。
她笔袋里也常备一支,但是是新的,没用过。
因为总是忘记上墨水。
季长玖盯着那双手,咳咳,她承认自己是有些手控的。尤其是一双漂亮的手,还握着一支漂亮的钢笔,写出一手漂亮的字……
视线不由得往上移。
男生垂着头,很认真地在写程序,她看不见他的眼睛,但能看到他白皙的脸。
好白……跟小白脸一样白。
他手边放着一本C++,跟自己的书挨上了一个角,看着书上明晃晃的《材料导论》四个大字,季长玖立马回神。
花什么痴,该复习了。
扭头,却发现右斜侧面的男生正盯着自己看,眼神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