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女子苦笑着对她说了声:“谢谢。”然后一脸歉意地说道,“真是抱歉,我们今天得走了。”
林知忆点点头,那女子抿抿唇,满脸歉意:“你放心,这里没有人,你可以在这里住很久,一直到你将自己的伤养好。”
林知忆从宫里逃出来后就一直走水路,也不知道走到了哪儿。
逃出来后一直都在赶路,又加上她当时有病在身,长途跋涉后,身体开始吃不消,并晕了过去。
那女子不愿当秀女,并从家里逃了出来,在路上遇到她,就把她救了回来,安顿在这个小屋里。
这屋是在树林里,看起来也比较隐蔽,不容易让人发现。
对于没有归宿的林知忆来说,这个地方是她最好的避身所。
“谢谢你,姑娘。”随即,她把自己身上最有钱的东西拿出来,递在那女子手上,“我现在身上没有什么贵重的东西了,就只有这个跟了我几年的玉镯,还希望姑娘莫嫌弃。”
这玉可是她从先帝那里讨了好久才讨回来的,一直都带在身上,很少离身。
那女子见这玉镯种质细腻通透,颜色鲜阳纯正,形状光素,用料厚实,古典婉约之余也透露着时尚的气息。
甚是喜欢,可又不好收她如此厚重的礼物,在那儿纠结到底要不要收时,林知忆开口说了一句话,让她开心收下。
“在民间一直流传着这样的一种说法,玉可挡灾,辟邪,而佩戴的翡翠手镯则可以帮主人化解一切负面的影响,为佩戴者守护住祥瑞的福气。你若带着这个去选秀,一定会陛下看重的。”
“那,我可就收下了。”这是她长这么大见过最好的玉镯,自然是希望拥有的,而且又被她说了那么一番,也就坦然收下。
“若我们还能见面,我也要送你一件礼物。”
林知忆微微一笑,眼角都带着笑意:“姑娘的心意,我收下了。你将来是娘娘,而我只是一个平民百姓,自然不会再与你有任何交集,又怎会再见面呢?”
女子一听,瞬间变得惆怅:“我不想去,一点都不想去。”
林知忆看着远处的树林,目光空洞无物:“姑娘为什么不想去啊,大家都说那里才是女人的梦想。”
那女子一听,非常不赞同,赶紧纠正她这个错误的想法:“那里哪是什么梦想啊?就是一个被镀上一层金色的牢笼而已。我还听人说,那里的女人都不幸福,都很惨的。”
林知忆自己也在那个地方生活过,那里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她又岂会不知?
可见她这么反感,有一丝想听听她的说法。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问道:“哦,怎么个惨法?”
转过脸,极其认真地看着她,想从她嘴里知道,惨到了什么地步。想看看,她口中的惨和自己经历过的惨相不相同。
她用着自己独有的风情把一句比较悲伤的话转成了一句轻松的话。
“都很惨,大家都知道,陛下只喜欢皇后,其他的都不喜欢,有些时候进去了都看不到陛下的影子,也就在宴上能看到他一面。可却都不能与他搭上话。宫里的女人啊,十有九悲。就皇后最好,可以得到陛下的所有宠爱。”
当皇后好?
她可不觉得。
“哦,怎么个好法?”
“陛下把所有的宠爱都给了她,你说,当皇后不好吗?”
林知忆脸上挂着的笑容也不知道在何时慢慢地转换成了讥笑,声音里也带了一丝恨意:“那要看那个皇后他爱不爱,若不爱,他会想尽办法把那个人拉下来,然后再把自己爱的女人放上去。”
易小姐倒是一点儿也不隐晦,直接脱口而出:“你说的是林皇后吧。”
原来,她还真的很可悲呢。
心里不禁嘲讽自己一番。
“其实,我还挺羡慕她的。不仅家世了得,还有陛下的宠爱,就算被废了,还是独宠她一人。可我不知道,陛下那么喜欢她,为什么还要把她废掉呢?”
她突然来了一个大转变,让林知忆有些吃惊,林知忆是真的没想到,她居然会羡慕曾经的自己。
瞪着吃惊的眼,傻愣愣地随口而出:“因为他不爱她啊。”
因为不爱,所以可以废掉。
废掉她,他不需要任何理由。
林知忆还在想是不是自己得罪了她,只要是自己说出来的,她都要去反驳一下。
有那么一刻,她真想开口而出,问易小姐“难道你比我这个当事人还要清楚”?
“谁说的,陛下很爱她的。若是不爱,他为什么还要经常去她那里呢?而且独宠她那么久。”
因为怕啊,毕竟杀了那么多人,总得找个救命符吧,要是哪天林家找他索命,他也好有个地方赎罪啊。
突然,她有些伤感起来,声音里都有些悲凉:“其实,我挺羡慕她的,不仅可以得到陛下的宠爱,还能得到乾王的爱。你说人都死了,还去娶她。”
这件事儿已经成为世间的一段美丽的佳话了。
林知忆一听乾王娶妻,心里咯噔一下,“你说什么?乾王娶谁?”
林知忆的过激反应让她有些不太适应,“娶那个废后啊。”
废后?
废后就只有一个,除了她,再也找不到第二个人了。
“那个人可是林知忆?”
见女子蒜式点头,林知忆是又惊又喜。
“你为什么这么高兴啊,还……还哭了。”
“没有,我只是被乾王的痴情给感动了。”
“可不是吗,我也被感动哭了。”
幸好易小姐是个好糊弄的人,见林知忆这么说了,也就没有再继续问下去。
还真当林知忆是被慕璟铄的痴情所感动,那里知道她听到这个消息后,心里有了另一个谋划。
被慕璟铄的痴情所感动不假,但也还有其他原因。
“你说同样是女人,她为什么命就那么好?”
林知忆轻笑:“好吗?”
“嗯,好。但就是心狠了点儿。”
心狠?是,我是心狠手辣,无情无义,可我对在乎的人都是真心实意的,没有半分对不住他们。
一个是我深爱的夫君,一个我用命来爱的夫君却诛了我九族!
一个是我最信任的朋友,一个我用命去信任的朋友却杀了我的另一个朋友,她的好姐妹!
为什么他们都能这样对她,她就不可以反回去呢?
所以在她逃出来时,她亲手杀了铭儿,为源儿报了仇。
就慕奕宸,她还没有解决掉,但他,也活不了多久的。
我是当断则断,不念旧情,可你若不离不弃,我定生死相依。若是有人背叛我,我会一个一个都解决掉。
我是蛇蝎心肠无药可救,谁敢伤我在乎人的一根头发,我就敢让那人为她陪葬。
“据说,她是因为美貌才被陛下看中的,你说我这种……”易小姐停下,仔细打量林知忆,从头到脚看了一遍,又从脚到头看了一遍,眼光放光,“我看你长得如此漂亮,何不与我一同去参加选秀,或许那样,我们就可以以姐妹想称了。”
林知忆苦笑,她是真不知道上一刻还在说着悲剧人的事儿,下一刻就把目光定在她身上。
林知忆以自己父亲是商人而婉拒了她的提议,易小姐也没有与她聊多久就被人叫走。
在树林里呆了半个月,她才开始重新上路。
她看到过在这广袤的沙漠之中藏着一块巨大的绿洲,周围散落着七个大大小小的湖泊,在这里形成了罕见的美丽又奇异的景观:以一条路为界,一边是连绵不绝一望无际茫茫沙漠,寸草不生,叫人绝望;一边却是水波荡漾,草木葱茏,一片生机盎然的景象。截然不同的自然景观在这里完美融合,交相辉映。
她感受过沙漠热浪袭人,仿佛燃烧着熊熊火焰,人会感到酷热,瞬间大汗淋漓,热气饶身。
她躺在上面,张着嘴,希望能下场大雨,这对于口干舌燥的她来说,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能活下去是一种奢望。
她撑着手,坐了起来,骨头像是受过刑罚似的酸痛着,肚子里是空的,饿得眼睛发花。
明知道没有钱,还是交换着手向袖子袋里摸了摸,终于又失望地拿出空手来,仰着头看看明媚的天空。
她爬起来,继续赶路,她要走出去,要活下去,要给林家报仇。
这是她现在活下去的唯一意念。
傍晚,太阳不再那么炽热,沙漠也凉爽了许多。
林知忆趁着天还没有黑,强撑着身子,一瘸一拐地看着地图赶路。
舔着干的唇,抬头一看,蔚蓝的天空上没有一丝白云,就像一颗透明的蓝宝石,咬紧牙关,继续赶路。
每天,她都在祈求下雨,可这么久以来,没有下过一次。
经过长途跋涉,她终于看到了一个绿洲,喃喃自语:“终于到了。”
突然,肚子内如有一团烈火在燃烧,让她直不起身子来。
那种感觉渐渐的蔓延到了全身,我趴在草坪上,沉沉地睡去。
现在就算配给她一桌子饭菜,也并不能使她免除饥饿。
她是白天在赶路,晚上也在赶路。终于,她倒下了,因饥饿而晕倒了。
在昏迷中,她感受到有水滴在她的脸上,慢慢的,慢慢的,雨越下越大,渐渐地成了弥漫在空中的水帘,万物都看不清楚了,人就像漂浮在白色的世界里一样。
雨水争先恐后地落在她的脸上,使她的手稍稍动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