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任何理想一定是落实到行业、落实到现实中的。
在上虞国,武者为师有有明场和暗场两种途径,前者就是如同夜帝武馆、沙门的多林寺、玄门的得友观这类公开设馆收学生传艺的团体,有固定的场所、有招牌名号,但后者则是家传私授,不张扬、不传名,练功多避人耳目,功夫也往往秘不示人,弟子通常也不多。
因此明场便是江湖中人,遵守江湖规矩,参与江湖活动,往往也就要介入江湖是非恩怨乃至争斗中。
明场常遇到的争斗形式就是“踢馆子”,来踢馆的人目的明确,就是夺名号、争利益,在很久之前,踢场子的方式只有动手,一旦比武失败,往往就是被打翻在地,则武师脸面丢尽,门徒尽散,虽然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去伪存真、存优除劣”,但毕竟是砸了一个人乃至一群人的饭碗。
这时候“江湖”的调节作用就体现出来了——不少地方的长春会制定了“规矩”,采取“说手不练手”、“论理不论力”的方式,并给双方获胜之人以好处,例如可以直接入会,长春会帮助在当地开办拳馆,介绍生意等等,在“具体情况具体操作”下,不少比斗皆大欢喜。
“呵呵,”鲁霁听后撇撇嘴笑了笑。
“小鲁,你好像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