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守估计,全球只是军方与警队储备的九毫米巴拉贝鲁姆枪弹就超过一百亿发,把美国民用市场算上,还有非法生产的复装枪弹,更是个天文数字。替换这么多库存枪弹,显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也正式如此,即便是美国陆军,从M9开始就一直把九毫米巴拉贝鲁姆枪弹当成制式弹药,即便是更换制式手枪,都没有更换弹药。其他的欧美国家,那就更加不用多说了
其实,也就是威力上的问题,在雇佣兵与职业杀手这边,发射九毫米巴拉贝鲁姆枪弹的手枪一直不受待见。只要有条件,通常都会选择威力更大的手枪。如果是执行秘密任务,则会选择像“五七手枪”这类具有强大穿透能力,只是停止作用稍微差一点,还非常便于携带的小尺寸手枪。
此外,手枪里面就只有九发子弹。
这也能够理解,在长期携带的情况下,一般不会把弹匣装满,通常会少装两发或者三发子弹,让托弹簧处于合适的伸展状态,避免因为一直处于压缩状态而疲劳,进而导致弹簧回复的力量减弱。
显然,不要指望有时间更换弹匣。
要用九发子弹干掉三名军官,难度确实非常大。
只是,都到了这个地步,也没有地方让李约翰退缩。
在戈武提醒后,他就握住了手枪,还用左手握住放在裤兜里的弹簧刀。哪怕在快速混战当中,刀的价值几乎等于零,那种用刀反杀持枪敌人的场面只会出现在电影里,在现实当中根本就办不到,但是总比赤手空拳好,毕竟在近身格斗当中,一把锋利的弹簧刀肯定比赤手空拳管用。
只是,两人没有获得动手的机会。
“你们两个是干什么的?”
突然有人大声呵斥一句,不但把戈武与李约翰吓了一跳,还引起了指挥中心里面其他参谋军官的注意。
呵斥声是来自身后,戈武与李约翰没看到喊话的人。
现在动手?
在李约翰产生这个念头,准备出手的时候,戈武已经握住了手枪。他俩都在观察留意四周的情况,在寻找最佳方案。
关键就是,戈武盯着站在地图前,已经转过身来的陆军上将。
没错,那人就是总参谋长迪亚斯上将。跟照片有些差别,不过区别并不大,肯定是同一个人。
虽然没有跟戈武合作过,但是李约翰猜到了戈武的想法。
显然,他俩已经引起了警卫注意,朝他们喊话的很有可能是警卫,甚至是总参谋部警卫部队的指挥官。那家伙肯定认识司令部的官兵,跟参谋军官都很熟悉,哪怕是看背影都能认出来。要不然,也不可能从身后就看出戈与与李约翰的异常。这也等于说,两人就算放弃也肯定无法逃掉。
或许,就只有一次机会。
以李约翰对戈武的了解,他肯定会把枪口对准总参谋长。这也意味着,需要李约翰去对付附近的参谋军官。
逃是肯定逃不掉了,现在能够争取的,也就是不要死的毫无价值。
以
戈武的身手,在做出决定之后,从拔枪到开火最多就只需要半秒钟,然后在一秒钟之内朝目标连开几枪。
这么近的距离,根本不需要瞄准。
像戈武这种经验丰富的战士,哪怕没办法保证命中头部,也肯定能够打中身躯。
迪亚斯是陆军司令,就算在指挥部队作战,也肯定不会穿防弹衣,因此打中身躯就能干掉他。
不过,只要动作足够快,准确说有人替戈武挡子弹,他或许能够在干掉迪亚斯之后找地方躲起来,然后就可以趁乱逃脱。就算逃脱的概率很小,也总比当场被附近的参谋军官开枪击毙要好得多。
正是如此,李约翰停下脚步。
哪怕希望渺茫,不过能让戈武活着逃出去,肯定要比两个人都死在这里好。
“他两都是我的人,跟我回来的。”
就在戈武准备拔枪开火,李约翰打算转身对付喊话的那名警卫的时候,卡多斯提高嗓门喊了一句。
随后,卡多斯跑了过来。
“我不是让你们在外面等吗,你们怎么进来了?”
在被卡多斯训斥的时候,李约翰埋下脑袋,还拽了戈武一下,让戈武别做蠢事,要不然大家都得完蛋。
其实,不是李约翰怕死,而是错失了开枪击毙迪亚斯的机会。
在卡多斯喊出来的时候,迪亚斯就回头朝戈武与李约翰看了过来,而在附近的两名参谋非常警惕,都走到了上将的身边。就算戈武拔枪朝总参谋长开火,也会被参谋看到,两名军官肯定会为总参谋长挡子弹。从他们站的位置来看,他们不但是陆军司令部的参谋,还是陆军司令的贴身保镖。
已经错过开火时机,再去冒险就不划算了。
虽然很不甘心,但是戈武也立即做出正确判断。不管怎么说,他不是莽夫,也知道什么才是正确选择。
“卡多斯,他俩是你带回来的人?告诉他们守规矩,这里是指挥中心,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够进来的。”
“是是是,我现在就带他们出去。”
训话的人也是少校,不过穿的作战服,而且携带了一支短管突击步枪。很明显,他是警卫部队的军官。就算不是指挥官,也肯定是轮值的队长。要不然,同样是少校军官,没有资格用那种口吻对卡多斯说话。
戈武与李约翰别无选择,跟在卡多斯身后离开指挥中心。
在走出来之后,卡多斯没说废话,加快步伐朝营地的大门口走去。在进来之前,戈武把车停在了营地外面的一片树林里。虽然营地里有不少的车辆,而且军车都没有钥匙,直接就能够启动,即便是少数保障车辆需要钥匙启动,驾驶员通常会把钥匙留在车上,确保在需要到时候随时能启动。但是在已经引起警卫注意的情况下,再“盗窃”军车离开营地,那就太过明目张胆了。让警卫发现异常,别说是军车,哪怕搞到一辆“豹2A6”主战坦克,也未必能够逃走。
正确的做法是保持低调,在离开营地之后,驾驶
自己的车辆逃走。
不管怎样,卡多斯是负责情报安全的军官,有秘密行动经验,知道在遇到麻烦之后应该如何应对。
只是,懂得应付麻烦的办法,并不等于能解决麻烦。
其实,在很多时候,麻烦会主动找上门来。
“少校!”
虽然知道是在叫他,但是卡多斯不但没有停下,还装着没有听到,加快步伐朝前方大门走去。
“你们三个!”
后面那人又大喊了一声,明显是英国口音。
虽然这几年没有去英国,准确说是在认识了苏青平之后,戈武很少去英国,主要是不想惹上麻烦,但是在世界各地都能够遇到英国人,或者说英语带英国腔的人。至少在戈武的认识中,说话带英国腔最为明显的还不是英国人,而是印度人,尤其是对自己的“贵族”身份引以为傲的印度人。自从那个印度裔英国人被保守党推举成首相之后,“去英国当官”成了很多印度人的理想,尤其是在印度的上流社会。也就是在此之后,世界各地操伦敦腔的英式英语的人越来越多,仿佛说英式英语成了新的时尚。只不过,真正有能力、有资本去英国发展的印度人其实是少之又少。绝大部分印度人,准确说超过百分之九十五的印度人,其实都是社会底层的贱民,别说去英国当官,能够一日三餐混个饱饭就很不错了。事实上,大部分印度人一天只吃两顿饭。
不过,在后面大声喊叫的那个家伙肯定不是印度人。
在进入营地的时候,戈武就看到了卡多斯说那几个“高级顾问”。全都是白人,看上去不像是印度人。在卡多斯进入指挥中心的时候,几个“高级顾问”在露天餐厅里面,而且都拿着一瓶啤酒,看样子像才吃完夜宵。也有可能是刚刚忙完事情,来外面休息放松,几个人都在闲聊。
就算未必是英国人,只是看肤色,那也不是印度人。
关键,那家伙只是称呼卡多斯为“少校”,却没有叫出卡多斯的名字,表明他根本不认识卡多斯。
既然如此,为什么要叫住卡多斯?
显然不是什么好事!
戈武与李约翰也加快了步伐。
“他是谁?”
“顾问团的负责人,大家都叫他约翰。”
戈武很是无语,因为“约翰”这个名字实在是太寻常了,每一百个英国人里面,差不多有十个叫这个名字。
何况,李约翰的英文名字就是“约翰”,要不然也不会这么称呼他。
“他肯定是发现了异常,知道你们不是司令部的人。”
戈武没有多说,朝李约翰使了个眼神,提醒他做好准备。只不过有点多余,李约翰早就握住手枪。
要说的话,就是离大门太远。哪怕加快步伐跑过去,也需要一些时间。
“卫兵,拦住他们。”
虽然在那人大声喊出来之后,卡多斯就甩开腿跑了起来,但是营地门口的卫兵也反应了过来。
看到撒腿狂奔的卡多斯,卫兵立即提高了警惕。
显然,只能强行
闯关了!
“你对付卫兵,我拦住后面那个家伙。”
在提醒李约翰之后,戈武就收住脚步,同时拔出了手枪。李约翰没有多说,也立即拔出手枪。
“砰砰砰……”
在转身的同时,戈武就举枪瞄准,以最快速度朝追来的顾问开火射击。只可惜,对方保持着高度警惕,在看到戈武转身的时候就停下脚步,并且在戈武开枪之前就地卧倒,避开了枪弹。
“砰砰砰……”
李约翰也在这个时候朝卫兵开枪。
只是,隔着几十米,别说打不中,就算打中了,威胁也不大,何况有几名卫兵,根本不可能全部击毙。
看到戈武与李约翰开枪,卫兵也立即开火。
“哒哒哒——”
……
一眨眼的功夫,枪声响成了一片。
戈武早有准备,在卫兵开火之前就已经闪到了旁边的装甲车后面,李约翰紧随其后,也躲了过来。
此外,他把卡多斯拽了过来。
三个人躲在装甲车后面,车体与轮胎挡住了射来的枪弹。
“等卫兵更换弹匣……”戈武在提醒李约翰与卡多斯的时候,还为手枪更换了弹匣。
“戈武!”
“我去引开门口的警卫,你们……”
“戈武!”李约翰提高嗓门。
回头一看,戈武才发现,卡多斯已经倒在血泊当中。上半身已被献血染红,而且胸口的枪眼还在向外喷血。挨了好几枪,而且都是被步枪射中。虽然大部分是贯穿伤,弹头没留在身体里面,但是中单部位都在上半身,即便避开了心脏,也肯定打穿肺部,并且很有可能造成肺部内出血。
在战场上,这是致命伤。
其实,就算是平时,如此严重的枪伤也很容易致死。
显然,肯定是在卫兵开火扫射的时候,他没来得及多开,被子弹打中。只不过,他本来就走在最前面,而且是少校军官,卫兵肯定盯着他。哪怕是李约翰在开枪,卫兵也有很大的可能首先朝他开火。更何况,那名顾问喊的是少校,而不是少尉,因此卫兵理所当然的把卡多斯当成了领头羊。
竟然这么倒霉!
戈武缩了回去,伸手摸了摸卡多斯的脖子。
还有脉搏,心脏跳动的频率很快,只不过非常微弱。枪伤造成大出血,逼迫心脏加速跳动来保持血压。只不过,这只是回光返照。几分钟之内,他就会因为失血过多身亡,上帝都救不了他。
在戈武把手拿开的时候,李约翰朝他摇了摇头,表示卡多斯必死无疑,已经没救了。
这个时候,卡多斯张开嘴巴,想要说什么,结果鲜血涌上来堵住喉咙,让他根本发不出声音。
此外,他甚至没力气把手举起来。
只是盯着戈武,有很多的话要说,眼神却渐渐失去光彩。
戈武也很惋惜,只是现在不是为卡多斯悲伤的时候。要是他俩死在了这里,那么感到悲伤的就是苏青平与赵诗棋了。
“我先冲出去,你看准机会找地方藏起来,再想办法逃出去。
“不,等下……”
“这
不是为你,是为苏青平。”李约翰没让戈武把话说下去。“我要是没有逃脱,帮我照顾她。”
“可是……”
李约翰把住戈武的肩膀,还用力拍了两下。戈武也闭上嘴巴,他当然明白李约翰说那句话的意思。
虽然李约翰对苏青平有意思,也一直在追求苏青平,日常表现得也很露骨,但是苏青平对他没有感觉,或者说从来没有接受过他。他献殷勤的举动,不过是一厢情愿。在苏青平的眼里,李约翰最多是很好的朋友。在几个月前,苏青平只把他当商业伙伴看待。当时要不是需要有人去找马斯哈多夫的女儿,苏青平也不会麻烦他。李约翰知道苏青平对他的态度,而他一直没有放弃追求苏青平,也是相信“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这句至理名言,觉得迟早能够打动苏青平。
至于戈武,那就不同了。
一直以来,苏青平都把戈武当成家人看待,而且是她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家人。能达到这个高度,或者说接近的只有陈伊万。真要说情感上的依赖,苏青平唯一离不开的,也就是戈武。
如果说李约翰遭遇不测,苏青平会很伤心,或许会大哭一场,搞不好还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变得萎靡不振,戈武要是有三长两短,苏青平多半就不活了,至少她的人生会从根本上发生改变。
当然,这些都是看破不说破,毕竟李约翰也是朋友,已经融入了这支团队。
不过,还没到李约翰去做出自我牺牲的那一步。
“听……”
就在李约翰准备起身的时候,戈武一把拽住他,随后提醒了一句。
“小心!”
听出异常,戈武立即就爬到了地面上。
几乎同时,李约翰也反应了过来,在旁边卧倒。
两人有丰富的实战经验,一下就听了出来,那是炮弹飞过来,准确说是从高空落下发出的呼啸声。
从声音的尖锐程度,还能判断出是大口径迫击炮的炮弹。
这可不是闹着玩的事情。
如果一定要做选择,有经验的老兵宁愿面对重机枪,甚至是重炮,也不愿意遭到大口径迫击炮的炮击。道理很简单,几乎所有的防御工事都无法应付大口径迫击炮的炮击,而且根本没办法躲藏。
别说是装甲车,哪怕是加固掩体也扛不住。
遭到炮击,要是躲不掉,唯一能做的就是卧倒,祈祷不要被炮弹击中。准确说,其实是用手肘与膝盖着地,身体尽可能不与地面接触。这就是,由爆炸产生的强冲击波会通过地面传导。如果身体直接跟地面接触,那么冲击波会对内脏造成严重损伤,尤其是在遭到大口径迫击炮炮击到时候。这就是,迫击炮弹的初速很低,发射时的膛压要比榴弹炮之类的火炮低得多,对弹壳的厚度没有太高的要求,可以通过降低弹壳的厚度扩大容积,从而装填更多的炸药。就通常而言,120毫米迫击炮弹的爆炸威力跟155毫米榴弹差不多,有效杀伤范围高达五十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