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恪听到了“正义”和“和平”,心里头登时就少了几分的惧意。
“要是想少杀一些人的话,就去对付大坏蛋,打一个大坏蛋能顶上杀了很多的小喽啰。”
“那谁是大坏蛋?”贝溚问到。
“凡是骑在马上穿的很‘好看’的,而且杀我们的人最多的,那就一定是大坏蛋。”
贝溚这时一看,见到一个骑马的武官,手里的兵器较为奇特,前面是个尖,后面有横把,而且还黑黝黝的,杀起燕王的兵丁简直就是像在切菜砍瓜,心里认定,这定是个不小的坏蛋,先把他打了再说。
这个人确实是李景隆麾下的一个武将,他的名字叫做“冠埸新”,本是绿林出身的杀人强盗,后来在四大总镖把子倒台以后,朝廷收渔利之时,他就把身子一转,拿出大笔的赃银向朝廷官员卑躬屈膝地讨起好来,遂也就按招安给他算的。
洪武年间的战事里,就因为他的出身不好,遂一直没得到起用,也就不会得到什么机会去立什么战功。
这次听说了要来平叛,就想尽办法削尖了脑袋往这次的大军里钻,别说,还真就让他给钻进来了。
始终还是改不了的绿林习气,他一向认为战场打仗跟山寨劫道是一样的,谁杀的人最多,谁抢回来的东西最多,那就是首功一件。
其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冠埸新的这种想法还真就没什么太大的差误。
他手里的武器叫做镩,本是一种铁制凿冰的工具,由于他原本跟着“短大虫”混饭吃的,遂从小生活在北方的他看惯了别人用这种东西,还是半大孩子的时候就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