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1 / 1)

同伴们之所以推举他当团队领袖,不是因为他能力最强。

论指挥能力,“嘴唇”是最强的;论管理能力,在场的络腮胡汉子是最强的;论人际关系,竞赛用狙击步枪的主人是最强的。这三个人谁也不服谁,任何一个人当了领袖,都会导致团队内部分裂。

他的各项能力比较平均,遇事